簽?”
“也沒啥,就是網上有了點節奏。”
“怎麼說?”
陳劍說:“先是京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發了篇長文,標題叫《十三歲,別急著把他們推上被告席》。”
“文章裡講,刑法修正案十一把刑責年齡降到十二歲,是例外中的例外,最高檢核準追訴必須嚴格再嚴格,不能因為民憤就開口子。下麵一群名人轉發。”
宋貴冷笑:“為法治辯護。老學究了,法治讓他們家孩子當被害人試試,看看他們還這麼說嗎。”
“你別說,網上現在兩撥人。一撥罵專家,一撥罵司法。”陳劍揉了揉眉心,“檢察院內部也吵得熱鬨。
本章節來源於𝑜𝑜𝑝.𝑡𝑤
未檢處說,三個孩子都是留守,家庭監護缺失,社會調查報告顯示可矯治。
刑檢處說,預謀挖坑、騙人、用鐵鍬擊打幾十下,事後還串供,這叫可矯治?
檢委會開了兩次,沒結論。”
張偉忍不住問:“那最高檢呢?”
“卡住了。”陳劍說,“核準追訴要最高檢批。
。判研險風情輿、見意屬親近人害被、性行可育教治矯門專、估評性險危會社:補讓檢高最,去上報料材在現
”。住不收了辦怕是,辦該不得覺是不們他,了白說
:看了看機手出拿,話說沒直一庚長徐
”!題問有“
。意同頭點也,眼一了掃貴宋
”。段手的悉熟好,實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