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第一次見諸曆史記載,也稱為“克蘭茲”(Kranz)。實際上它是一個下巴粉碎機,外形像一個鐵質的無簷帽子,固定在皮質的下巴托上。行刑時,隨著曲柄轉動,下巴托會漸漸收緊。緊到一定程度時,受刑者的牙齒會被壓碎,下巴碎裂,頭蓋骨上的壓力也會使頭顱幾乎爆裂。為了加強痛感,施刑人有時還會用小錘敲擊鐵帽子取樂。
拇指夾(Thumb Screws)
這種刑具並不是很出名,它用來壓住兩個拇指關節,然後不斷增壓。受刑者把拇指伸到一個“M”型的鐵質或木質框中,然後被一個夾板固定住,夾板上有一個曲柄或者蝶形螺母。當轉動曲柄的時候,底下的夾板向上麵的橫梁靠攏,所產生的力量會逐漸壓到拇指上。當受刑者願意招供時,力量就會減小,如果他不合作的話,壓力會逐漸增加,直到指關節被壓碎。印度有一種類似於拇指夾的刑具,用竹竿夾住受刑者的手指,並用繩子緊緊捆綁住手指,然後把竹簽楔入指關節。竹簽能夠切斷肌肉、肌腱和骨頭,破壞指關節,最終廢掉所有的手指。
夾指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