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治國之策(二)他點頭,道:“第二類。”
顧玄道:“地方豪強,舊卿大夫。”
“這些人不同於王族。”
“他們握著鄉裡田地、人手、婚姻、債務。”
“若全部遷走,地方會亂。”
“若全部放任,他們會重新坐大。”
“願意效忠朝廷、解散私兵門客者,可留居本土。”
“保留部分田產,擇優任用其中懂政務的人。”
“但要登記田畝、兵器、門客。”
“私兵全散。”
“私甲全繳。”
“拒不臣服,鄉望過重,仍暗中串聯者,分批遷徙河套、巴蜀屯田。”
“不要一次性大遷。”
“一次性大遷,郡縣承受不住,地方也會受驚。”
“分年、分批、分族遷。”
“遷出之地,扶持自耕農。”
“把被豪強控製的佃戶、債戶,重新編入戶籍。”
“隻要百姓不再靠豪強吃飯,豪強就斷了根。”
嬴政看向李斯。
李斯拱手道:“此策可行,但需細定律令。”
嬴政道:“記下。”
一旁史官立刻低頭書寫。
顧玄繼續道:“第三類,遊士、儒生、遊俠。”
“遊士和儒生,不可全禁。”
“他們識字,懂禮,能教人,也能擾亂人心。”
“朝廷可以開闢官吏舉薦通道。”
“郡縣每年舉薦懂律、懂農、懂水利、懂文字之人入仕。”
“允許合法講學。”
“但有一條,嚴禁鼓吹分封復國,嚴禁煽動仇秦。”
“誰講學,在哪裡講,弟子多少,縣府登記。”
“若隻是教書,不動他。”
“若借講學聚眾謀亂,按謀反治。”
嬴政問:“遊俠呢?”
顧玄道:“遊俠不能縱。”
“他們仗劍私鬥,窩藏逃犯,輕法重義。”
“朝廷可以給出兩條路。”
“願入軍者,編入邊軍或郡兵,按軍法約束。”
“願歸田者,繳劍入籍。”
“不願歸法,繼續私鬥殺人、藏匿罪犯者,嚴打。”
“但不能把所有佩劍行走之人都當反賊。”
“分清人,才好下手。”
蒙恬聽到這裡,開口道:“若遊俠入軍,軍中恐難馴。”
顧玄道:“所以不能成群編入同一營。”
“打散。”
“分配到不同軍伍。”
“有功賞,有罪罰。”
“讓軍法磨掉他們的舊習。”
蒙恬點頭,不再多言。
顧玄又道:“第四類,六國底層民眾。”
“這是重點爭取的人。”
“他們沒有復國的本錢。”
“他們要的是活下去。”
“東方新郡短期賦稅徭役優待。”
“徭役就近徵調。”
“郡官由中央派遣,但基層佐吏可選本土百姓。”
“縣裡辦事的人,若全是秦人,百姓聽不懂話,也不信任。”
“本土佐吏能通民情,也能讓地方覺得自己還有上升之路。”
“但這些佐吏必須登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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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欺上瞞下、替豪強遮罪者,罷官治罪。”
嬴政沉聲道:“尊地方風俗?”
顧玄道:“不強行移風易俗。”
“文字、度量衡、律令,必須統一。”
“但婚喪祭祀、衣食習慣,隻要不違律,不必強壓。”
“百姓今日說楚音,明日說齊音,不影響他們交糧納稅。”
“隻要他們的孩子入官學,學秦字,知一統,二十年後自然不同。”
這一句話,讓嬴政沉默了許久。
二十年。
他想要大秦萬世,卻也知道,天下人心不是一道詔令能改的。
顧玄道:“分類之外,還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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