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回
“回”是象形字。甲骨文像流水迴旋形狀。金文仍然是水旋轉之形。小篆的形體整齊化,變為大口套住小口。隸變後楷書寫作“回”。
《說文·囗部》:“回,轉也。從囗,中象迴轉形。”(回,繞圈連轉。從囗,中間的口像是迴旋連轉的樣子。)
“回”的本義為旋轉、迴旋。如“迂迴”。由旋轉引申表示掉轉。如“回頭”。又引申指回來、返回。如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回”還引申指改變,如柳宗元《與韓愈論史官書》:“道苟直,雖死不可回也;如回之,莫若亟去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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