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回到官道後,重新整理了一下包袱,不但又拿出了五個刀幣放在外麵,還把剩下的四雙草鞋放在包袱中。
那草鞋才上腳,便硌得她白嫩的小足生疼,衛洛猶豫了一會,還是咬著牙穿上了。當然,在穿草鞋之時她把足也塗黑了。至於那雙繡鞋,衛洛幾次準備收起,因為這繡鞋還好好的,可以交替著穿用。如此猶豫再三後,衛洛還是把它給扔了:這東西會暴露自己的身份,還是棄了的好。變故總是突如其來,它現在是還有用處,可到情況緊急,事到臨頭時卻沒有時間把它棄去,那豈不是誤了大事?
其實,如果要說舒服的話,行起路來草鞋還勝過那雙絲綢所製,精美為要的繡鞋。隻是衛洛一時沒有習慣而已。這草鞋是婦人為自己所製,大了一些。不過草鞋便是這樣,大個二三碼沒什麼明顯的感覺。衛洛把那係繩弄緊一點,便覺得還挺合腳的。
隊車姬歌 卷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