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書言隻覺得段執又皮癢了,“這麼喜歡你怎麼不戴。”
他也沒放在心上,把這枚戒指從手上摘了下來,隨手塞進了兜裡。
他低頭看了眼時間,已經四點了,“快走吧,我上班要遲到了。”
季書言先把段執送回學校,再去自己的醫院。
在路上,他發現段執不怎麼說話,還以為段執是累了,調小了音樂聲,“你要是困了就睡一會兒,到學校了我喊你。”
段執卻搖了搖頭,“我不困。”
但他卻忍不住盯著季書言放在方向盤上的手,季書言的手上總是乾乾淨淨的,除了指尖磨出來的薄繭,其他地方都漂亮秀氣,羊脂玉一般凝潤,最常戴的飾品就是一支歐米茄的銀色手表,再沒有其他東西。
可他眼前卻總浮現季書言剛才戴著那枚廉價戒指的模樣。
“季叔叔。”他突然叫了一聲。
“嗯?”
“如果我……”段執說了幾個字,又搖了搖頭,笑了一聲,“沒什麼。”
季書言有點莫名地看了段執一眼,但是紅燈已經變成了綠燈,他打了左轉拐彎駛入車流,就也沒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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