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分頭查資料,還真找到了十年前的一樁舊案。如果不是因為這案子當事人有些來頭,這案子怕是也不會記錄在冊,基本上會被人遺忘了。
十年前有個叫仇餘亮的實業家丟了自家的小兒子,報了警,當時是上一任探長接的案子,上一任探長可是上海灘有名的神探,現在升職去了別的地方。
不過,那位探長辦案手段十分凶殘,對犯人沒有絲毫憐憫。當年他找到窩點後,直接和那幾個人販子打了起來,掄起鐵棍打得對方幾乎丟了半條命。
其中一個想開槍打他,結果被他抄起鐮刀直接割了頭。
因為關押拐賣來的孩子的地方,是在一處鄉下的空房子裡——平時那地方偽裝成農戶,所以牆上也掛著鐮刀。
縱然他把犯人殺了,可是這個時代的國民政府秩序是有些混亂的,縱然律法不讓隨便殺死犯人,可是你真殺了,也沒什麼大事。
更何況,被殺的,是個人人得而誅之的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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