懈怠的衙門
田小福在遇襲當晚並未被捕。
他回家後就清洗了衣物,導致第二天被抓時,衣服已經曬乾了,就晾在院中的竹竿上。
衣服上的血跡殘留,又或者是其他證據,也隨之消失。
林知夏見戴氏真拿出了衣服,蹙眉問道:“衙役檢查之後,沒有將衣服帶走嗎?”
戴氏睜大眼:“要帶走?他們沒說啊。”
若田小福真是凶手,這衣服就是他行凶時穿的,這麼重要的證據,居然留存於嫌疑人家中!
林知夏接過衣服仔細檢查。
這種綿麻的材質不易勾絲脫線,衣襟處也被搓洗得十分乾淨。
難道官府認為,積極清洗衣物是田小福心虛、試圖毀滅證據的掩飾行為。
畢竟,如果沒有目擊者溫伍的證詞,田小福本應隻是眾多被傳訊的嫌疑人之一。
“他們沒有拿走衣服做驗證嗎?”林知夏追問。
在開封府的時候,她曾見過樊老用醋蒸法顯出血跡,即便衣服清洗過,也可能檢驗出微量痕跡。
戴氏搖頭:“這衣服能證明小福說的是實話嗎?”
林知夏還是覺得,衙門的人不會這麼大意,她道:“我方便進臥房看看嗎?”
戴氏遲疑了一下,但見林知夏和芙昕都是女子,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我帶你進去。”
她引著林知夏走進狹小的臥房。
屋內陳設簡單卻整潔,靠牆放著一張陳舊的木床,床邊是一個不大的梳妝台,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看得出二人生活並不富裕。
梳妝台上的幾個木盒裡,分別裝著像生花、梳篦和發釵。
發釵多為木製或銅製,林知夏拿起一支,觸手並無粘膩或細塵,顯然是精心保存、時常擦拭的。
“這些都是小福給我買的。”戴氏有些黯然道。
小夫妻日子雖不寬裕,卻處處用心。
至於廳內地上那層薄灰,顯然是戴氏憂心丈夫,已無暇顧及這些。
林知夏打開衣櫃,裡麵男子衣袍隻有寥寥數件,且皆是青灰色,與戴氏拿出的那套並無顯著區別。
看來,縣衙的人是對那件衣服存疑,才沒有帶走。
看著那些衣服,戴氏眼眶一紅:“這些衣衫都是茶館分發的,他從不給自己買衣服,穿來穿去都是這幾身,賺的銀子都給我了。”
“我聽說他每日午時都會回家給你做飯?”林知夏問。
戴氏點頭:“他很好,對我更好,懷孕前也會幫著我一起做飯。”
聽到這話,連芙昕都感到詫異:如此顧家、妻子又有身孕的人,真會為一時意氣去殺人?
林知夏道:“你家裡有酒糟嗎?”
“有。”
林知夏讓對方拿過來,將衣服放入盆中,用醋潑灑衣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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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下查,她越覺得,田小福是一個顧家本分的人,這樣的人天生就缺乏冒險的血性。
隻因田小福的衣服都是統一樣式,縣衙便懷疑其真實來曆,覺得田小福存心遮掩。
這身被清洗的衣物,也變成一個疑點。
畢竟不是案發當晚抓的人!衣服也不是那時從身上扒下來的。
衙役的這些判斷完全建立在田小福是凶手的前提下。
片刻後,衣領處出現塊狀的,極淡的褐色血痕。
除了衣領和肩頭,其他地方再無此痕跡。
若田小福是真凶,在與死者纏鬥時被抓傷,領口的血跡可以解釋的過去。
但按照卷宗上所述,死者後頸那麼大的創口,在纏鬥中,凶手胸前或是袖口,一定會沾上一些血跡,不會如此乾淨。
而田小福這件衣服,不管是衣角還是袖口,皆無褐色痕跡顯現。
這足以證明,衣物上隻有田小福自己的血,沒有死者的。
他的清洗行為符合無辜者驚懼下的反應,也是他的日常習慣。
芙昕看著那塊與其他處略有不同的斑痕:“這是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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