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聯大一社會學係學生救出,其與聯大幾名同學此前曾得緣在街頭偶遇玉大椿,不忍其無辜純白之生命零落成泥,趁夜冒險將其救出,並願以壹佰元購得其賣身契。
奈何鴇母林桂芬貪心不足蛇吞象,動輒要價壹仟圓整,奈何聯大眾人均與故鄉之親人斷聯多時,故囊中羞澀,均倚靠貸金勉強度日,實在無計可施,故聯大一法律係同學隻好一紙訴狀,將鴇母林桂芬告上法庭,惟願昆明地方法院能給玉大椿一個公道,還她自由之身。
獲取最新章節更新,請訪問𝑜𝑜𝑝.𝑡𝑤
吾深知社會前進之曲折,每一微小之進步均需吾輩為之奮力呐喊,此案雖小,卻實乃聯大師生深切關心之案件,法庭之判決結果不唯於昆明律法界之聲譽相關,於社會之風氣、人心之向背亦影響甚大。
身為聯大學人之一員,南遷此地多日,深感雲南地靈人傑,百姓淳善剛直,如本案得到公正裁決,則吾定要將昆明司法之清正訴諸報端,將昆明地方法院視為全國司法界之垂範廣而告之,向全昆明民眾表達內心之感激。
。矣幸之民人方地則,二一究查法設席主請,席主呈故,惴惴感實中心,即在庭開今如,悲喜之生師眾大聯係牽運命之椿大玉,知即察人派請,實屬句句言所餘
呈謹人學一大聯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