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又唱了一首《黃昏》。
都是他為自己混流行歌壇準備的,也都是審慎選擇的。
首先得不能撞車,不確定歌是不是已經被寫出來的,哪怕隻是含糊的,都不敢選,其次得大紅大紫過,現在換了自己來唱,也能賺錢、能紅的,最後,還都得是各自有自己的風格和方向的——天知道哪個方向會火,那就一樣搞一首,別重樣,隻要有一首火了,專輯也就火了!
不怕被人吐槽大雜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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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邊抱著吉他唱著,有點人來瘋的意思,聲音狀態接近巔峰。
房間內外安靜得隻有吉他聲和他的歌聲。
門口處人擠人站著的四五六七八個女服務員,一個個聽得如癡如醉,更有緊緊盯著林見鹿那張臉,一臉花癡模樣的。
終於,《黃昏》唱完了,林見鹿再次放下了吉他,「就這些吧!謝謝大夥兒捧場,多批評,多指教!忘帶撥片了,手開始疼了!」
有人失笑,但掌聲嘩的一下就響起來了。
很熱烈,很激情。
甚至很有些震耳欲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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