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凝聚在筆尖。
“唰……唰……”
輕微的刻劃聲在寂靜的牢房中響起。
筆刀劃過竹簡,留下深刻的痕跡。
他的手因為虛弱和激動而微微顫抖,但他刻下的每一個秦篆,都力求清晰、準確。
他寫的,根本不是什麼遺書!
而是在撰寫一份邏輯嚴密、引經據典的《上訴狀》提綱!
首先,他刻下《具律》中關於死囚上訴權利的條文編號,點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
接著,他直奔核心——程序違法!
他引用《封診式》關於審訊、取證的規定,指出原審過程中,缺乏有效的質證環節,證言單一且未經交叉詰問,屬於重大程序瑕疵。
他刻下《法律答問》中關於“證不言情”需反坐的律條,暗示證詞的可疑性。
他重點剖析“誹謗朝廷”這一罪名。
引用《秦律》中對於“誹謗”的界定,強調必須是有明確指向、且造成實際危害的言論。
而他的上書,內容是對律法本身的探討,屬於“議政”範疇,且並未公開傳播,未造成任何所謂的“惑亂民心”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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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將“議政”等同於“誹謗”,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筆刀在竹簡上飛快地劃動,一條條律法,一環環邏輯,如同精密的齒輪,被他一一刻下,緊密咬合。
他的額頭滲出細密的汗珠,手腕因為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而酸痛難忍,但他的眼神卻越來越亮,思路越來越清晰。
屬於現代法學的“程序正義”、“證據鏈完整性”、“法律解釋”等理念,被他巧妙地融入對秦律條文的理解和運用之中,形成了一種超越這個時代的、降維打擊般的法律論證。
隔壁的瘋囚不知何時又開始了嘟囔,這次,他似乎在反複念叨著:“水……河伯……祭品……女兒……”
張蒼心神專注,並未細聽。
他全部的精神,都灌注在這幾片小小的竹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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