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軍《安民撫境新政令》及《保寧軍管條例》,其行已觸殘害百姓、聚眾抗法之重罪!
本章節來源於𝑜𝑜𝑝.𝑡𝑤
本官宣判:楊守業,斬立決!其家產,除留其家眷基本生活所需外,全部抄沒充公!所侵奪之田產,立即發還原主或納入待分之田冊!”
“青天大老爺啊!”堂外頓時爆發出震天動地的哭喊與歡呼,無數百姓跪倒在地,朝著堂上的張卿兒叩頭不止。
“帶下去!押赴市口,明正典刑!”張卿兒擲下令簽,聲音斬釘截鐵。
軍士拖死狗般將癱軟的楊守業拖出大堂,張卿兒並未停歇,繼續審理其他幾樁劣紳侵占田產、欺男霸女的案件。
。民安田分備以庫入記登或,者害受還發或,財之義不其沒抄,狀罪其示公必,案一判每
。出走淚含,姓百的償補到得或契田得複而失著捧有斷不也,場刑或牢監往前紳豪的色人無麵著解押士軍有斷不,口門衙州
。”倉糶平“或倉官往運被錢銅、匹布、食糧的出抄中家紳劣些這從車車一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