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遂良須發皆張,並指如戟嗬斥道:“滑天下之大稽!大唐律裡何曾有這等處置之法?社區勞動?哪門子的社區?又勞動什麼?
定義如此寬泛,豈不是隨隨便便就糊弄過去了?
不對,呸!
險些讓你帶偏了,老夫且問你,私藏甲胄是何罪?那是斬首的罪過,再看看私藏火器,危害程度不相上下吧?
自古俠以武犯禁 ,你縱容這等武夫身懷利器,便是種下了禍亂的根由,真真的貽害萬年!”
崔堯好整以暇地說道:“私藏甲胄三幅以上,判斬立決,這是有明文規定的律例,任誰也挑不出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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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火槍呢?相應的法度條例根本就是一片空白!
目前也隻有軍中有正式文書,規定火器私相授受,杖則二十!
然,這一點也隻是針對在職府兵不經上官允許,在未入戰區之時的暫時條例。
然後呢?沒了!對於退役府兵私藏火器歸鄉的處罰,是一片空白!
這是朝廷法度的缺失!主要罪責非是在府兵,而是在朝廷!”
“事事都要靠法度,那還要我等執政者做什麼?自古都是以人治國,可不是以法治國!”
“不教而誅謂之虐!這才是最大的道理!這才是施政者最應該考量的典範。”
馬伯謙等人在一旁聽的膽戰心驚,心說這老倌到底是哪尊大佛?張口閉口就要摘人腦袋,須知他們可不隻是私藏槍支,還參與搶劫哩。
還有這新認的家主是真剛啊,有事是真上啊,把那個明眼看著就不好惹的老頭懟的一愣一愣的。
“你便是偏袒武夫!無是非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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