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棠終於發動車,朝著有骨氣酒樓開去。
港島的晚高峰堵得實在夠勁,他磨磨蹭蹭開了一個多小時才到地方。
停好車後,抬手瞥了眼腕上的勞力士,果然晚了十分鐘。
他倒也沒當回事,指尖在表盤上敲了敲,這表可不是俗氣得晃眼的金表。
而是低調內涵的款式。
他一直覺得本地的社團太沒品味了!俗到掉渣!
金表換錢是方便,這點他當然清楚。
但出來混,總得有點格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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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上他覺得大D就做得不錯,至少人家知道穿西裝打領帶。
哪像什麼洪興的靚坤,東星的烏鴉,天天穿些花裡胡哨的,看著就辣眼睛。
那個靚坤,還在西裝裡邊套花襯衫,正經人誰這麼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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