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星的作用。
【原文】:
子之顧母,理也,情也,身有所羈,則不得終養。如甲用丙為子,卻被辛金合之,但戀妻之情,而易母之愛矣。故局中雖有丙火,不可用也。凡命中議論至此,庶幾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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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子星照顧母星,是合乎道理與情意的。
但如果子星自身被牽絆,就無法始終贍養扶持母星。
比如甲木以丙火為子星,丙火卻被辛金相合牽絆。
子星隻顧戀妻星的情意,從而改變了對母星的關愛。
因此,命局中即使有丙火子星,也無法發揮作用。
凡是命理推斷中涉及這類情況,這樣分析大致不會出錯。
【注釋】:
。致所係關等合相支乾為多,縛束、絆牽指羈,身本星子指身:羈所有身、1
。星子的木甲為火丙故,火生能木,火陽為火丙,木陽為木甲:子為丙用甲、2
。母顧注專法無,絆牽被星子則合相,)水合辛丙(合五乾天為金辛與火丙:之合金辛、3
。情之絆牽的合相金辛與火丙指處此,)妻為星財,星財之火為金,金克火(星妻的火丙為金辛:情之妻戀、4
。誤錯現出會不本基,斷推輯邏此按為意,致大、多不差指幾庶:誤無幾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