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判決的結果自然並非大理寺卿做出,而是內閣的決議。
按照從前的大明律,謀反等大逆之罪,都是要夷三族、滿門抄斬的,但叛國罪和謀反,聽起來像,但實際上卻並非一個罪名,武裝煽動叛亂罪。
謀反和叛國罪的區別很大,謀反是專屬於君主專製時代的罪名,而叛國罪更加大而化之,比如間諜也是叛國罪,任何對國家不利的就是叛國罪。
君主對應著反賊,而在非君主專製時代,國家的主體是國家,而非內閣、亦不是整個官僚體係。
換句話說,在君主專製時代,造反就是反對君主。
但反對內閣,怎麼也不能說是謀反,事實上,這一次判處朱厚照叛國罪、武裝煽動叛亂罪的理由,也並不是因為他反對內閣、攻訐內閣。
而是因為他組織、勾結陰謀分子,私自建立軍隊,挑戰整個政權,這違反了大明朝的律令。
叛國罪則更加簡單,他向大明朝以外的人許諾了利益,這傷害了大明朝本身的利益,這才是叛國罪成立的理由。
還有非法集會、製造大規模殺人等罪名,總之,一切罪名的安排,都有理有據。
從明麵上來看,並非是因為政治鬥爭,一切的框架都在大明律之內。
這正是內閣要的結果,亦或者,這正是李開恒要的結果。
……
“這是一場因為皇帝個人的野心,以及一套並不完善的製度,而給大明百姓帶來深重災難的一次叛亂,內閣作為大明最高統治機構,必須立刻對造成此事的製度進行彌補。”
內閣常務會議之上,眾宰相在討論著此事,以及之後的善後,最重要的還是利用這件事去推進真正的改革。
眾宰相都知道次輔王守仁身負李開恒的述求,楊廷和也想知道李開恒到底是什麼想法,於是當先問王守仁。
王守仁並不推辭,他相信此事說出來後,眾宰相都不會反對。
“這一次用大明律審判了皇帝,我認為應當是時候明確,皇在法下,徹底廢除皇帝在任何事項上的崇高的、特殊的地位,大明朝唯一最高的準則隻有律法。
正所謂,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
幾位宰相同聲點頭,“正當如此。”
“此番審判皇帝的理論根據是大願,老師認為,應當將大願升格,去建立一個真正的憲章了,一個由所有大明百姓認可的,真正規定大明朝應當遵守的鐵律的憲章。
在這份憲章中,我們要明確的限製皇帝的一切權力,繼而明確,內閣的權力是由憲章所賦予的,而非由皇帝所賦予,從此之後,大明朝唯一合法的執政機構,就是內閣以及內閣之下的一係列衙門機構。”
“通過憲章限製皇帝的權力?”楊廷和這一刻終於明白了李開恒想要做什麼。
“如果沒有皇帝賜下權力的話,我們的權力來源從哪裡來呢?”
楊廷和提出了疑問,“總不能內閣自己給自己授權吧?”
現在是利用兩會來進行授權,但除了元老會之外,實際上選相會現在已經基本上被架空,巡撫們哪裡敢違逆元老會以及內閣的意見。
畢竟選完之後,他們依舊是下屬,一旦秋後清算,那可就全完蛋。
“建立一個更加廣泛的代表會。”
王守仁回想著先前的商議,有些振奮,“在大明朝如今的各省、各府之中,選拔人選,組建一個人數更加廣泛的代表會。
這個代表會將會代表整個大明朝的百姓,再由代表會來選出一整個內閣,這樣我們就有了堪比從前皇帝的授權。
天下萬民所授權,難道還比不上皇帝一人嗎?
天下萬民才更能代表大明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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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沒錯!
但諸宰相都是聰明人,立刻就意識到,這玩意一旦真的推行,那至公黨不就立刻從一個單純的結社組織,變成足以左右天下的組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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