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強找律師做一審二審,差不多花了有近十萬的樣子。
後麵申請強製執行找律師又花了兩萬,結果隻是拿到了五十萬而已。
之後又找周雲做律師,這自然也是要給錢的,總共算下來要他六十五萬那真的很公道了。
一邊的李警官拿起周雲的計算表看了看,同樣點點頭道:“周律師說的沒錯,確實很公道了。”
“人家因為維權花的錢,你們這邊是必須得給的,不然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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