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然有這種塊頭,的確是感覺有些不可思議。
這種體魄要殺一個婢女,不費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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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十斤的鐐銬掛在身上,也沒有感覺特別吃力,這具身體的前主人,可想而知是何等強壯。
再了,誰會在殺了人之後,把凶器和血衣藏在家中?
反正換做劉闖,是絕不可能做出這麽弱智的事情……更何況,從這具身體殘留下來的記憶碎片中,劉闖大致可以判斷出,這並不是一個傻子。他似乎練過武,而且氣力更極為驚人。
若這樣的話,所謂殺人一事,就透著幾分古怪。
劉闖用三時間,消化了這具身體殘留的記憶碎片,更逐漸適應了這具身體。
不過,身體主人的記憶並沒有告訴他,這是怎樣一個時代。東海郡,朐縣……劉闖大致可以推斷出,如果這是真實曆史的話,那麽他應該是身處於南北朝之前的某一個時期。而根據他身上所穿的襜褕短襖判斷,似乎屬於東晉之前。但具體哪個時期,還需要再做判斷。
這家夥的記憶非常簡單,似乎除了練武,就是和一個女孩兒的交往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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