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安左掌小指第一百四十七次抬起。
指尖朝心口。
第四道細紋滲出一滴血。
血珠未墜。
懸於指尖。
赤光未熄。
護住那滴血。
太廟宮牆內側,《九州民約》石麵微潤。
三條水脈石刻泛起漣漪。
漣漪中浮出三行小字:
西域古卷《星輪讖》殘頁編號:星輪·斷崖卷·乙七三。
守墓人密檔《漕渠勘誤錄》卷首印:庚寅年冬,工部勘驗司存檔。
蓬萊仙宗舊藏《道種考異》附注批語:道種初醒,非因緣至,實因渠圖改筆。
謝長安垂眸。
目光掠過左掌。
第四道細紋隨呼吸起伏。
紋路走向,與《九州民約》首行第四字“法”字最後一筆完全重合。
他抬眼。
直視釋明心。
“大師既言‘宿緣’,敢問——當年燒稿之人,可曾按《民約》第三條‘渠務須報工部勘驗’,遞過勘驗文書?”
朝堂寂靜。
百官未動。
丹陛之下金磚被日影斜切三寸。
光沿磚縫爬行半寸,停住。
釋明心瞳孔微縮。
他右手拇指撚動佛珠。
最末一顆紫檀珠表麵映出謝長安袖口一閃而過的赤光餘痕。
謝長安左手緩緩垂下。
指尖懸血悄然滲入掌心細紋。
青光隱沒。
赤光歸寂。
他隻道:“若無文書,此事便屬私誼。”
“私誼不入朝堂。”
“不載律令。”
“不列祀典。”
“還請大師,移步禮部鴻臚寺,依《賓禮細則》備案。”
釋明心未答。
他廣袖垂落。
僧衣袖口掃過蒲團邊緣。
袖角沾了一點灰。
不是香灰。
是太廟前青磚被風刮起的舊塵。
謝長安未看那點灰。
他目光仍停在釋明心臉上。
釋明心喉結動了一下。
他未開口。
隻將那顆映著赤光的佛珠,輕輕按入掌心。
謝長安右腳微沉。
足底青磚山川刻紋亮了一瞬。
不是泛光。
是顯形。
刻紋邊緣浮起一線極淡金線。
金線走勢,與《九州民約》首行“法”字最後一筆走向一致。
謝長安左掌已垂至身側。
五指自然鬆開。
掌心向下。
袖口遮住細紋。
但袖布隨呼吸微微起伏。
一次。
兩次。
三次。
第四次時,袖口內側一道暗紅印痕浮現。
不是血。
是鳳冠烙印初顯後的餘溫所染。
謝長安開口。
聲音不高。
卻讓丹陛兩側執戟郎君耳尖一麻。
“禮部尚書何在?”
左側第三位老臣出列。
白須垂胸。
腰背挺直。
“臣在。”
“即刻擬文。”
“申明三事。”
“一、凡涉九州渠務之舊案,無論年份遠近,須由工部牽頭複核,三日內呈報乾元殿東閣。”
“二、凡境外人士提及大晟境內舊事者,須持鴻臚寺簽發之《述事憑據》,方準登朝陳言。”
“三、凡以‘宿緣’‘前世’‘度化’等名目介入我朝實務者,一律依《賓禮細則》第七章第十二款,先行備案,再行議程。”
禮部尚書躬身。
“臣領旨。”
謝長安未看他。
目光仍落在釋明心身上。
釋明心閉了下眼。
再睜時,眼底金芒未起。
隻有靜。
謝長安右腳抬起半寸。
未落。
足底青磚刻紋隨之微黯。
他忽然問:“大師來時,可帶通關文牒?”
釋明心搖頭。
“佛國不設關防。”
謝長安點頭。
“那便依《賓禮細則》第七章第六款,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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