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份會議紀要的下方,就是卷宗的最後一頁——一份打印好的、格式標準的最終版《案件審理報告》。報告的結論部分,采納了協調會的意見,認定李誌強合同詐騙罪名成立,建議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報告的末尾,有兩個簽名欄。
“審理室主任”一欄,是周立國的簽名。那三個字簽得龍飛鳳舞,卻又帶著一種隱忍的克製,仿佛每一筆都用儘了力氣。
而在“同意”處分決定的那一欄,本該有他簽名的地方,卻是一片空白。
取而代代,在這份報告的最下方空白處,有一行手寫的、幾乎要刺破紙背的小字:
“閱。對控方提供的核心證據之合法性與關聯性,本人持保留意見。”
丁凡看著這行字,仿佛能看到兩年前的那個下午,周立國坐在燈下,這位固執的老人,在巨大的壓力麵前,做出了他最後的、也是唯一能做的抵抗。
他簽了字,遵守了組織的“紀律”;但他留下了這句話,也堅守了自己內心的“規矩”。
丁凡緩緩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整個案件的輪廓,已經在他的腦海中變得清晰。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這是一場權力對程序的強行乾預。周立國不是輸給了案子,而是輸給了比案子更大的東西。
他將這份卷宗扔給自己,不是考驗,也不是刁難。
他是在尋找一把,能夠斬斷那隻乾預司法、扭曲程序的手的,更鋒利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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