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又是一個星期,日子還是老樣子,淩蕾和吳晉衡卻像是被蜜糖泡著,越來越膩歪。幾乎每個晚上,下班鈴一響,兩人的身影總會湊到一塊兒,找個地方慢慢吃飯,飯後再牽著手在街上晃悠,東拉西扯地說些閒話,直到指針悄悄滑向十點,才戀戀不舍地分開。
淩蕾心裡是真的歡喜。吳晉衡於她而言,確實是個很棒的存在,讓她打心眼兒裡迷戀。他不算頂帥的那種,但那份溫柔細致,卻像春日暖陽,一點點熨帖著她的心。他文質彬彬的,皮膚白淨得像個書生,偏生又不木訥,嘴巴還挺會說,總能逗得她眉開眼笑。
更讓淩蕾覺得舒服的,是他身上那份毫不張揚的平價感。他不是大富大貴出身,也從不介意陪她蹲在路邊攤,吸溜著幾塊錢一碗的麻辣燙;偶爾為了三塊五毛的零頭跟攤主笑著計較幾句,她看著也覺得親切。他會陪她去菜市場角落,挑那些減價處理的水果,表皮或許有點蔫,但切開了一樣甜;她網購時專挑打折的寶貝,他從不皺眉頭,更不會嗤之以鼻,反而會湊過來看兩眼,點評一句“這個挺劃算”。
這讓淩蕾忍不住想起從前。她曾費了好大的勁,在網上貨比三家,找了又找,才選中一件四十塊錢的高仿T恤給冷少,滿心以為他會喜歡。可氣人的是,那件衣服,他一次都沒穿過,仿佛那點心意和她花費的時間,都輕如鴻毛。
吳晉衡就完全不一樣了。淩蕾心裡甜滋滋地想,我們家小吳寶寶,簡直是最棒的男友!凡是她給他買的平價衣服,哪怕是逛商場時看到的、二十塊一件印著卡通圖案的純棉T恤,他都會開開心心地穿在身上,有時還會特意套在外麵讓她看。這份坦然和珍視,讓淩蕾打心底裡覺得開心——這才是能同甘共苦的男友,這才是頂級的情緒價值啊。
當然,愛情從來不是單向奔赴,吳晉衡對她也是同樣上心。幾乎每次見麵,他都不會空著手來:可能是幾塊錢一束的小鮮花,帶著清清爽爽的香氣;可能是趕上哪個節氣,順手買的一杯熱奶茶,溫度剛好暖手;也可能是看到個可愛的小頭繩,覺得她戴會好看;再或者,就是些街邊的小零食,想著讓她嘗嘗。他還特意把淩蕾綁定了親情付,給了近一千的額度,笑著對她說:“平時看到什麼喜歡的小東西,別猶豫,直接用這個付,我來買單。”兩人一起逛街時,要是淩蕾看中什麼平價小物件,他也總會毫不猶豫地掏出手機付款。
這些事兒,說起來都微不足道,可就是這份實實在在的人間煙火氣,最能撫慰像淩蕾這樣的凡人的心。她是真的太喜歡這種感覺了,現在的小吳,幾乎成了她生活的全部重心。
原來,平平淡淡、簡簡單單的幸福,是這個樣子的啊。淩蕾常常在心裡感歎,好像直到這第二次戀愛,她才真正品嘗到了愛情該有的滋味。
她真心想把自己最好的一切都給小吳,可仔細想想,自己好像又沒什麼拿得出手的。給他買輛車?買套房?帶他去豪華度假村旅遊?一起去吃那些動輒上千的高檔餐廳?或者給他買塊名表、換個最新款的高檔手機?這些,她目前都沒有那個能力。而且就算有,她心裡也會有點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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