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有人敬佩,有人不忍,也有人久久不語。
而後,天幕把話頭收了回來。
【我們就能看懂“誌”的用法與內涵。
之前我們也講過,在古代的語境裡,男子輔佐君王、治理地方、戍守國土,這是屬於男子的誌向,是男子該守的節。
而古代女性的社會分工以內務為主,所以女子的“誌節”,便是打理家事、輔佐丈夫、侍奉長輩、撫育兒女,管好家中產業。
故而女子喪夫不再改嫁,就叫守節。“奪誌”,特指逼迫守寡的婦人改嫁。】
聽到這兒,各朝各代終於徹底回過味來。
“原來‘奪誌’二字,就是逼著守寡的婦人改嫁。”有讀書人長歎一聲,“那‘不奪其誌’,說白了,就是不逼她改嫁。”
“字麵意思,律法條文,半分玄虛都沒有。”
有婦人跟著點頭:“女子守節,便是一個‘誌’字。男人有男人的誌,女子有女子的誌,各守各的,誰也奪不得。”
眾人再回想天幕最初那套“爽文”,隻覺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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