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鎖斜麵相互作用,使槍機後端上抬或下落,完成開、閉鎖。機框後座時,機框上的開鎖斜麵與槍機上對應的斜麵貼合。於是,機框後座就使槍機後端上抬,槍機後下端的閉鎖支承麵與機匣中的閉鎖支承麵解脫,槍機開鎖。
機框上的斜肩與槍機上斜肩銜合,機框帶動槍機一起後座,通過鉸鏈結合於機框後端連杆壓縮槍托中的複進簧。在此過程中,拉殼鉤將膛內彈殼抽出。擊針簧則使擊針複位。當槍機彈底窩平麵後座至拋殼孔後端麵時,彈殼碰及拋殼挺(拋殼挺伸入槍機彈底窩中)麵向右拋出。拋殼挺槽在的槍機側下方。拋殼後,工作部件繼續後座,當與發射機座相碰時,後座終止。
機框開始後座時,便解除對不到位保險阻鐵的壓力。保險阻鐵在其彈簧作用下,前端稍向上抬,尾端則與向後旋轉的擊錘軸相摩擦。當擊錘完全被壓倒時,保險阻鐵尾端就與擊錘軸的前卡槽扣合。此時,保險阻鐵的前端上抬至最上方位置,擊錘則為保險阻鐵限定在待發位置上。
複進簧伸張,又通過連杆推機框複進。槍機上的斜麵與機框上的斜麵貼合,機框帶動槍機向前。槍機後端下方有閉鎖支承麵,當它抵在機匣中的閉鎖支承麵上時,即實現閉鎖。在機框底部有一個凸筍,當機框複進到位時,該凸筍便壓下不到位保險阻鐵。
在複進過程中,槍機前下端與彈匣中最上麵一發彈的彈底的上端銜合,推彈向前。槍彈脫離彈匣的抱彈口並沿導彈斜麵進入彈膛。槍機繼續複進,拉殼鉤卡入彈底環槽,當槍機抵住槍管尾端麵時,複進停止,但並未閉鎖。此時機框的閉鎖斜麵和槍機閉鎖斜麵貼合,迫使槍機後端下降,槍機的閉鎖支承麵最終抵在機匣的閉鎖支承麵上。於是,槍機再次閉鎖。閉鎖後,機框繼續複進,走完閉鎖後的自由行程。機框上的支撐麵壓住槍機上的支撐麵,防止槍機上抬或誤開鎖。
機匣前端和槍管相連接,上方裝有可折疊的提把,下方為彈匣插座和彈匣卡筍,彈匣卡筍的後麵是發射機座和機匣的連接銷軸。閉鎖鑲塊、拋殼挺及空倉掛機機構均置於機匣內。機匣左側有機柄和拉杆,射擊時不隨槍機運動。在不同的型號上,拉機柄有折疊式和非折疊式兩種。
發射機座位於機匣後下方、彈匣座後麵,下麵有扳機護圈和握把。發射機座內裝有機匣卡筍、扳機、擊發阻鐵、擊錘和不到位保險阻鐵。發射機座在鉸接在機匣底部,可撅開來維護。保險\/快慢操作柄在扳機護圈上方。FAL的板機機構設計得很好,既簡單又容易操作,很靈敏。扳機和擊發阻鐵共用一個軸,半自動或全自動模式時都共用一個阻鐵。
槍管配有長形消焰器,也兼作槍榴彈發射器。不同國家采用不同設計的消焰器,前護木的設計也不儘相同,有木製也有塑料或金屬製。輕機槍型配有獨特的消焰\/製退器而抑製全自動射擊時的後坐力。
固定槍托型上的複進簧收容在槍托內,而折疊槍托型的複進簧則固定在機匣中,因此折疊槍托型的機框、機匣蓋和複進簧都稍有不同。傘兵型上的管狀鋁製折疊槍托是一個複雜的裝置,要打開或折疊時要用力向下壓,操作不方便。
瞄準具通常是帶護翼的準星和可調整的覘孔式照門,但不同槍型的射程標定不一樣。大多數的FAL配有刺刀凸筍。
FAL50-00型:標準型,固定式槍托。
FAL50-64型:折疊槍托型;槍托折疊長845毫米,重量3.9千克。
FAL50-63型:折疊槍托、短槍管型;槍托折疊長770毫米,槍管長458毫米,重量3.7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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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50-41型:班用自動步槍(班用機槍),采用重型槍管、配兩腳架、固定式槍托。全長1150毫米,重量6千克。
類型:半自動或自動步槍
槍機:導氣式,偏移式槍機
口徑:7.62 毫米
彈藥:7.62×51mm NATO標準步槍彈
彈匣容量:20發彈匣
米毫 0901:長全
米毫 335:度長管槍
克千 52.4:量重
鐘分/\發007~056:速射
秒/\米 048:速初
米 056:程射效有
85gtS、1C、1A1L:種變
點特構結
號型要主列係槍步動自LAF
據數格規槍步動自L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