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頭腦簡單之人,每要判一個人死刑時,都會要求要有五個人證以上,最好物證也要有,如果有疑點的地方,就會命人取出嫌疑人嘴裡的布條,給他開口辯解的機會,最後視情況放過或者判處死刑。
章希言的這一做法,果然使得眾人心服口服。
在李承明看來,章希言的做法還是太過草率,但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能在這種情況下保持清醒的頭腦,不為別人的言語所動,已經很難得了。
所以從頭到尾,李承明都沒有站出來乾擾公審大公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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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打的呼招打言希章跟有沒也,開離地儘未猶意才明承李,後頭砍被人十幾的上台著看到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