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燈火通明陳守義的案子沒有公開審理。法庭不大,旁聽席上隻有幾個人——林曦、陳念生、阮明月,還有趙小曼。陳守義站在被告席上,穿著灰色的囚服,頭髮全白了,但背挺得很直。法官宣讀罪名的時候,他一直沒有擡頭。拐賣兒童、故意傷害、非法行醫、組織器官買賣——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他沒有上訴。
法警帶他走的時候,他停下來,轉過身,看著旁聽席。他的目光掃過林曦,嘴唇動了動,沒有聲音。然後他看向阮明月,微微點了點頭。阮明月的眼淚流了下來,但她沒有哭出聲。
鐵門關上了。
林曦扶著阮明月走出法院。陽光很好,照在台階上,亮得刺眼。阮明月站在台階上,仰頭看著天空,深吸了一口氣。
“林曦,你說,陳守義的女兒還活著嗎?”
“也許。國際刑警在查。當年經手陳小禾的人,有幾個還在世。他們在供詞裡提到,陳小禾被送到了澳大利亞,被一對華人夫婦收養。養父母給她改了名字,叫陳婉婷。她現在四十多歲了,住在墨爾本,是個小學老師。”
“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嗎?”
“不知道。她以為自己是被遺棄的孤兒。養父母沒有告訴她真相。”
“那你要告訴她嗎?”
林曦沉默了一會兒。
“不告訴。她過得很好。有工作,有家庭,有孩子。告訴她真相,隻會毀了她的生活。陳守義也不會希望她知道。”
阮明月點了點頭。
“我母親也是一樣。她不知道我是誰,隻知道我是她的女兒。這就夠了。”
兩個人走下台階,上了車。桑塔納駛出法院,往平安路開。林曦打開收音機,電台裡放著一首老歌。她沒有關。
回到偵探社,林曦坐在桌前,翻開那個寫著“永泰生物後台名單”的卷宗。陳守義的U盤裡有一百多個人名,分佈在十幾個國家。趙小曼說,國際刑警已經在抓了,但需要時間。有些人可能永遠抓不到,有些人可能已經死了,有些人可能換了身份繼續活著。
林曦在卷宗的最後一頁寫下——“永泰生物案,自1984年至2024年,歷時四十年。涉案人員一百三十七名,已歸案九十六名,在逃四十一名。主犯陳守義,判處十八年有期徒刑。此案暫告一段落。”
她放下筆,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闆。燈管發出嗡嗡的電流聲,白光刺眼。她站起來,走到牆邊,看著那些遺像。林正遠、林默、林念、林曉峰、林新月、林正陽、林深。七代人,一百六十多年。每一張臉上都有同樣的眼神——銳利的、不肯妥協的、盯著你看的那種眼神。
她從脖子上摘下那條銀項鏈——林小一傳給林新月、林新月傳給林正陽、林正陽傳給林深、林深傳給她的那條。墜子是一個小小的“一”字,代表林小一,也代表“燈芯”。她把項鏈攥在手心裡,然後重新戴上。
“曾祖父,你答應陳守義的事,沒有做到。但他原諒你了。他在裡麵說,‘林正陽不是壞人,他隻是查不到’。你聽到了嗎?”
更多小說內容請訪問o o p . t w
風吹過來,把窗台上的綠蘿葉子吹得輕輕晃動。
樓下傳來腳步聲。有人上樓。然後——
“咚咚咚。”
敲門聲。
林曦走到門後,拉開門。門口站著一個年輕女人,二十七八歲,穿著一件紅色的羽絨服,手裡拿著一張照片,眼眶紅紅的。
“請問,是默探偵探社嗎?”
“是。”
“你是林曦?”
“是。”
“我想請你幫我找一個人。”
“什麼人?”
“我父親。我從來沒有見過他。我母親說,他姓林,住在老城區平安路。她讓我來找你們。”
林曦接過照片。照片上是一個年輕男人,三十齣頭,瘦高個,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站在一棵槐樹下麵,笑得很溫和。
林正陽。
林曦的手開始發抖。
“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林月。”
“你母親是誰?”
“她叫阮金蓮。我是她在越南生的女兒。她說,我父親叫林正陽。她讓我來找他。”
林曦的眼淚流了下來。她側身讓開。
”。說慢慢下坐。吧來進你“
。了住愣,月林的裡廳客到看,門開打月明阮。門敲了敲,屋後到走後然,水杯了倒她給曦林。下坐上發沙在,來進走月林
”?誰是她“
”。妹妹的你是她。兒女的蓮金阮是也她。月林叫她“
。嘴了住捂手的月明阮
。了紅眶眼,月明阮著看,來起站月林
”?姐姐……是你“
。她了住抱,去過走月明阮
”。妹妹“
。久很了哭,起一在抱人個兩
。上子脖的月林在戴,去過走,鏈項銀條那下摘上子脖從她。幕一這著看,邊旁在站曦林
”。人的家林是你,兒女的陽正林是你。你給在現。我到,深林到,陽正林到,月新林到一小林從。物之家傳的家林是這“
。了兇更得流淚眼,字”一“個那著摸月林
”。了家到找我“
。了笑曦林
”。家林到找已。歲八十二年現。女之陽正林,女之蓮金阮,女,月林“——下寫上頁一第在,宗卷的新個一開翻。來下坐,前桌到走,身過轉她
。心開很得笑,和溫很得笑,笑在陽正林。像遺的上牆著看,頭起擡,筆下放她
。著亮還燈。了黑天,外窗
置設
體簡體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