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新路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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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到這裡,似乎想起姑母平日裡教他的“事由何人辦,幾日回奏”,於是又問:“許卿,多久能查完?”
許秉直拱手:“京畿二十七戶,若各縣配合,三內可初核。若有阻攔,七日內也能查明。”
阿琰點頭,又看向錢崇。
“戶部能補銀糧嗎?”
錢崇心中一緊,立刻道:“陛下,已發而被侵吞者,當追回原銀。若一時追不回,戶部可先從忠魂撫恤冊中暫墊,後由追償。”
阿琰又問韓越:“兵部知道這些人的名字嗎?”
韓越道:“兵部有陣亡名冊。”
阿琰道:“那要和戶部、都察院對上,不能漏。”
韓越抱拳:“臣領旨。”
周長寧看著阿琰一步一步問完,心中既酸又軟。
他仍舊稚嫩,問得不夠周全,語氣也不夠威嚴。
可他已經知道,朝廷說出去的話,要有人去做;發出去的錢,要有人拿到;寫在冊上的名字,不能隻是一行字。
這便是成長。
沈鶴淵站在文臣前列,目光落在阿琰身上,眼底有極淺的欣慰。
他沒有出列說話。
今日這場爭議,真正重要的不是他如何引經據典,而是幼帝能不能親口問出“撫恤給誰”“還有誰沒拿到”。
現在,他問出來了。
周長寧這才展開手中一份文書。
“陛下,坤寧宮有懿旨。”
殿中眾人神色微動。
坤寧宮懿旨,所指自然是太皇太後和皇太後。
周長寧沒有讓內侍高聲宣讀,而是自己呈給阿琰。
阿琰接過,看了一遍。
其中有些字他還不熟,讀得慢。周長寧低聲提醒了兩處,他便繼續往下看。
看完後,他抬頭道:“準。”
內侍這才接過懿旨,朗聲宣讀。
懿旨內容並不長,卻句句落在撫恤規製上。
其一,忠烈遺屬中有寡母、遺孀、孤女者,撫恤發放須本人知情,不得隻憑族中男丁代領。
其二,婦孺不識字者,地方官吏須當麵告知銀數、糧數及名冊所載,不得以“無男丁主事”為由暫押或移交宗族。
其三,如確需代管,須由本人自願允準,並由官府、鄰裡女眷、內廷女使或縣中可信婦人三方見證,另立文書。
其四,女使奉兩宮懿旨,可隨都察院、京兆府或地方官入戶核問婦孺本人,不問地方政務,隻核撫恤是否入戶、本人是否知情。
其五,侵吞忠烈撫恤者,從重論處;胥吏、裡正、族長徇私隱瞞者,一並問責。
其六,都察院另立“忠烈撫恤複核冊”,京畿先行,諸州府隨後照行。
懿旨宣完,太極殿內良久無聲。
這份懿旨沒有說女子可越過宗族獨立主事。
它隻抓住一點:
撫恤是朝廷給忠烈遺屬的,遺屬本人必須知情,必須有人親口問到她們。
可偏偏就是這一點,讓許多想反對的人很難開口。
若說不該問婦孺本人,便等於承認朝廷發撫恤可以不問真正受恩之人。
若說女子不該知情,又與陛下方才那幾句相悖。
若說女使不該入戶,許秉直已經把柳氏當眾不敢開口的道理擺了出來。
周長寧環視殿中。
“諸位還有異議嗎?”
無人出聲。
禮部那位郎中臉色仍不大好看,卻也不敢再說“不合禮”。
周長寧淡淡道:“禮部若擔心規製不明,便會同都察院擬一份女使入戶儀程。女使何時入戶,幾人在場,如何記錄,如何避嫌,都寫清楚。”
禮部尚書連忙出列。
“臣領命。”
周長寧又看向吏部。
“吏部將撫恤發放入地方官考課。凡應發未發、該問不問、縱容族中侵吞者,考課不得稱優。”
吏部尚書道:“臣領命。”
“戶部。”
錢崇立刻出列。
周長寧道:“撫恤銀糧以後不得隻看出庫,要看入戶。出庫不是辦成,入戶才算辦成。”
錢崇心裡暗暗叫苦,卻知道這話無法反駁,隻能道:“臣領命。”
“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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