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江上無名冊白鷺殘印拓回府衙時,天已經黑透。
雨水歇了一陣,簷下卻仍在滴水。偏廳裡點著燈,燈火被潮氣壓得昏黃,照在案上一件件證物上。
江灘童骨記錄。
艙中藍布帶。
半枚木牌。
藥粉結塊。
船號刮痕拓樣。
白鷺殘印拓樣。
這些東西攤開在案上,像一條被拆開的江路。每一樣都指向船,指向黑艙,指向夜裡不見燈火的水麵。
湯應求看了許久,忽然道:“船要查,人也要查。”
蘇鑒白擡眼。
葉知微站在案旁,手邊正壓著那張白鷺殘印拓樣。黑紙白痕,殘缺的鳥翼像被折在紙裡。
湯應求道:“白骨要歸名,先得知道近一年裡,哪些孩子從人世間消失了。”
這句話說得很平。
可偏廳裡一下靜了。
江灘上那些骨頭,不該隻在案卷裡寫作“童骨若幹”。他們曾經有名字,有小名,有父母,有家鄉,也有最後被人看見的地方。
若不查人,船查得再深,也隻能知道有人被帶走。
卻不知道被帶走的是誰。
湯應求當夜便命書吏擬文,發往黃州府屬各縣。
公文措辭極謹慎。
不提白鷺船,不提官船水路,隻以江灘起出多具童骨、骨齡多在六至十二歲、身份未明為由,命各縣上報近一年內失蹤、失聯、去向不明孩童。
凡原籍本縣者,報。
凡流寓本縣者,報。
凡曾報官者,報。
凡未報官但鄉裡、裡甲、寺廟、善堂、牙行、船埠有記錄者,也報。
書吏寫到一半,湯應求又道:“添一句。”
書吏蘸墨等著。
湯應求緩緩道:“各縣不得以流離、投親、賣身、過繼、學徒等名目隱匿不報。凡去向不能確證者,俱列入冊。”
筆尖落在紙上,沙沙作響。
一名屬官站在旁邊,臉色有些難看,等公文初稿寫完,才低聲道:“大人,此令若發下去,隻怕各縣都要驚動。”
湯應求看向他。
屬官拱手道:“第二樁舊案才剛上報,上頭還未有明示。如今又要各縣報近一年失蹤孩童,若有人借題,說大人好生事端……”
他頓了頓,又道:“何況白鷺船一事,眼下隻有殘印與口供。若查到賑糧、善堂、船運,再牽出官船水路,隻怕不是失蹤名冊這麼簡單了。”
湯應求沒有立刻發怒。
他隻是拿起江灘童骨記錄,翻開第一頁。
上麵寫著:小骨一具,約七八歲。
第二頁:童骨殘缺,約十歲上下。
第三頁:顱骨小,牙未齊,疑幼童。
一個一個,都是冷冰冰的字。
【𝗼𝗼𝗽.𝘁𝘄 無錯章節】
湯應求將冊子按在案上,道:“孩子屍骨已經在江灘上,難道還要等它們自己寫狀紙?”
屬官低頭不語。
湯應求繼續道:“本官不問他們要罪名,隻問他們要名字。連名字都不肯報,才是真有問題。”
這句話落下,偏廳裡無人再勸。
公文連夜謄寫,加蓋府印,分送各縣。
葉知微站在廊下,看著差役帶著文書出門。
夜色潮濕,馬蹄聲很快沒入雨後長街。她忽然覺得,這些文書不是發往各縣,而是投進一片更深的水裡。
會不會有回聲,誰也不知道。
幾日後,第一批迴文陸續到了。
回得最快的是近江的青石縣。
差役送來時,書吏還說:“這縣倒利落。”
湯應求拆開一看,上麵隻有寥寥數行,字寫得端正,縣印蓋得鮮紅。
近一年內,六至十二歲失蹤孩童。
無。
湯應求看著那個“無”字,半晌沒出聲。
葉知微站在一旁,輕聲道:“太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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