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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健與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的服役合同糾紛案昨天在徐彙區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審理。經過3個小時的法庭調查與辯論,雙方最終同意先進行調解。
馬健在2002年12月10日和東方簽下了為期兩年的合同,每個賽季的稅後工資為60萬元,分12個月支付。但今年3月,上海隊以馬健因傷短期無法恢複為由,決定與其解除合約並停止支付工資。據說到其被炒時止,上海隊共向馬健支付了4個月(去年11月至今年2月)的工資計20萬元。無奈之下,馬健向上海徐彙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海男籃支付他今年3月至5月的15萬元工資,並繼續履行下賽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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