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儒林傳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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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儒林傳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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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儒林傳稿

《儒林傳稿凡例》雲:“今查湖南王夫之,前明舉人,在桂王時曾為行人司行人;浙江黃宗羲,前明布衣,魯王時曾授左僉都禦史。明亡入我朝,皆未仕,著書以老。所著之書,皆蒙收入《四庫》,列為國朝之書。《四庫全書提要》內多褒其書,以為精核。今列於《儒林傳》中,而據實書其在明事績者,據曆代史傳及欽定《續通誌》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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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家諸解足,通名論持,篇一》辨韻葉《又。斷臆為不,據依有確皆,遺之說諸箋傳補以,詁訓物名正辨,》詩《說其。多者取可而,見互疵醇雖,談遊同不,據根有辭然,者鑿太之失有,義新出多亦,文經釋詮,》書尚《說其。據根有最為,家之》易《說時近於,理切必義,實征必言故。旨之莊、老合附,妙玄談空不亦而,力甚之排皆,說雜書緯、圖諸》天先《於,術之房京信不亦,學之摶陳信不,》易《言其。卷四》疏稗經書《、卷五》疏稗易周《有書著所其又。》傳生先山船《燦廷餘。篇二外內》錄問思《為演,說之》蒙正《載張契神。書著門杜,山船石居,山衡歸病母以旋。人行司人行為之薦耜式瞿,慶肇在藩桂明。脫得俱子父,之免,也創遍其見賊。父易往舁,體肢刺自刀引之夫。質為以父其執賊。嶽南匿走之夫。之夫招,官偽設,州衡陷忠獻張。正改今,人陽漢為以刊誤》要提庫四《。人舉午壬禎崇明前,人陽衡,齋薑字又,農而字,之夫王

。》傳《燦廷餘。卒,幾未。粟受帛辭,病之夫,見請帛粟饋,之嘉撫巡,平逆吳。山深入逃又之夫,湘、衡在逆吳,間熙康。》要提庫四《。》說家秋春《》疏稗秋春《》義引書尚《著又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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