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討別人的喜歡。
【原文】
天子既下緡錢令[1]而尊卜式,百姓終莫[2]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3]矣。
【注釋】
[1]緡錢令:指元狩四年(前119)頒布的算緡錢(向工商業征收資產稅)的法令。
[2]莫:沒有人。
[3]告緡錢:告發商人自報緡錢不實者。據《漢書·武帝紀》,元鼎三年(前114)十一月曾下告緡令,鼓勵百姓告緡,以沒收緡錢的一半給予告發者。縱:放;放令百姓告發。
【原文】
郡國多奸鑄[1]錢,錢多輕[2],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3],一當五,賦官用[4]非赤側不得行。白金稍賤,民不寶[5]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注釋】
[1]奸鑄:用奸巧的辦法,雜以鉛錫鑄錢,不合規格。
[2]輕:指重量輕。
[3]而:所以。鐘官赤側:鐘官是水衡都尉屬官,掌鑄錢。元鼎二年(前115年)由鐘官鑄赤側錢。其錢以赤銅為郭(外框),故名鐘官赤側。
[4]賦:繳納賦稅。官用:給官用;給政府繳錢。
[5]寶:愛。
【原文】
是歲[1]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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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歲:元鼎二年。
【原文】
其後二歲[1],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2],不便[3],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4]鑄錢,專令上林三官[5]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6]之,輸[7]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8]少,計其費不能相當[9],唯真工大奸乃[10]盜為之。
【注釋】
[1]其後二歲:張湯死後二歲,應是元鼎四年,實際以下記事,都在元鼎三年(前114年)。
[2]巧法用之:用巧詐的手段抵製法令,不按政府規定的一當五來使用。
[3]不便:意思是赤側錢行不通。
[4]無:通“毋”,不要。
[5]上林三官:指鐘官、辨銅、技巧三令丞。三官皆屬水衡都尉,而水衡都尉設在上林苑,故稱上林三官(用陳直《史記新證》說)。
[6]銷:熔化。
[7]輸:運送。
[8]益:逐漸。
[9]計其費不能相當:是說盜鑄者計算一下鑄錢的費用超過錢值,無利可圖。
[10]真工大奸:技術巧妙的豪民。真工,謂技術巧妙,能以偽亂真。乃:才。
【原文】
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遍天下[1],中家以上大抵[2]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3]。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4]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5]。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6]。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7]破,民偷[8]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9]產業。而縣官有[10]鹽鐵緡錢之故,用益[11]饒矣。
【注釋】
[1]楊可告緡遍天下:是說武帝命楊可主持告緡的事,告緡的案件遍於天下,所在皆有。這一句和上文“告緡錢縱矣”,說的是同一年的同一回事。
[2]中家:中產之家。在當時有十萬錢財產的算是中產之家。大抵:大概;大都。
[3]獄:罪案;案件。少反者:很少有翻案的。
[4]禦史:西漢禦史大夫之下有禦史中丞,禦史中丞之下有侍禦史十五人,通稱禦史。其職掌或給事殿中,或舉劾非法,或督察郡縣,或奉使出外執行指定的任務。廷尉正監:西漢廷尉之下有廷尉正和左右監,都是司法官。
[5]即:就。緡錢:指告緡錢的案件。
[6]如之:像財物、奴婢和田一樣,相當多。
[7]大率:大概;大都。
[8]偷:苟且;隻圖眼前,得過且過。
。其:之]9[
。因;以:有。而然:而]01[
。漸逐:益。用財:用]11[
】文原【
。]2[輔右左置,]1[關廣益
】釋注【
。門關存尚現。名得函如險深,中穀在關因。北東市寶靈省南河今在原關穀函。廣為西東,廣;加,益。移東關穀函把:關廣益]1[
。法說的略省是能可,輔右左置說隻裡這。)市陰華省西陝今(陰華治尉都輔京,)縣眉省西陝今(郿治尉都輔右,)區陵高市安西省西陝今(陵高治尉都輔左。尉都輔三置)311前(年四鼎元,》表卿公官百·書漢《據:輔右左置]2[
】文原【
。麗]9[日此由,修之室宮。丈十數高,]8[台梁柏作乃,]7[之感子天是於。壯甚,上其加幟旗,丈餘十高,船樓]6[治。之環]5[觀列,]4[池明昆修大乃,]3[逐戰船用漢與欲越時是。廣益,滿充既林上。林上主衡水令乃,眾物財林上,錢緡告可楊及。鐵鹽主以欲,]2[衡水置,多]1[布官鐵鹽筦農大,初
】釋注【
。布分:布]1[
。錢鑄及物財室皇管兼,苑林上掌,尉都衡水置)511前(年二鼎元:衡水]2[
。逐馳鬥戰:逐戰]3[
。戰越南與備準為是,池明昆修大又年二鼎元;戰王滇與備準為是,池明昆修始開)021前(年三狩元:池明昆修大]4[
。築建的類一館、樓:)nauɡ(觀]5[
。造修:治]6[
。臨登以台高作思是於,中於感有,偉宏之船樓對帝武說是:之感]7[
。名故,之為柏香以。台梁柏作年二鼎元,》紀帝武·書漢《據:台梁柏]8[
。加更:日]9[
】文原【
府少、衡水而,官諸]1[錢緡分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