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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頒了,廟拆了,名改了。可我心裡清楚,白紙黑字的條律,並不能把人心裡的火種一併拔除。我雖然建立了大明帝國,但這天下遠沒有太平。
二十年後,江西將會再次鬧起來。
我親寫告諭,舉陳勝、黃巾、王仙芝為例,說“殃歸首亂,福在殿興”——出頭的必遭天譴,跟從勝出的才是天命。還燒了“南無彌勒尊佛”六字,叫他們安分過日子,但沒人能聽進去。
隨後西北又冒火星,沔縣王金剛奴自稱四天王,黨羽田九成竟稱後明皇帝,年號龍鳳,高福興稱彌勒佛。蘄州又出妖僧立白蓮社,湘潭、保定彌勒旗號一再亮出。
從開國至永樂,起義從未斷過,按下一個冒出另一個。
每一回,我都碾平殺凈,可每回都如坐針氈。我深夜獨坐禦案,翻著奏章上“彌勒”、“明王”、“龍鳳”的字眼,像細針紮在心窩。
我打下江山,立了法度,殺了該殺的人,可老百姓們寧願相信那六個字,卻不肯信我。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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