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然在當時,既成為一種勢力,即不能禁其不抬頭。於是至元佑之世,而熙寧之法複廢。熙寧貢舉之法雖廢,舊法卻亦不能回複了。因為考試是從前讀書人的出身之路,所試非其所習,習科舉之業的人,是要反對的。熙寧變法時,反對者之多,其理由實亦在此。到元佑要回複舊法時,又有一班隻習於新法的人,要加以反對了。於是折中其間,分進士為詩賦、經義兩科。南宋以後,遂成定製。連遼、金的製度,也受其影響(金詩賦、經義之外,又有律科。詩賦、經義稱進士,律科稱舉人。又有女真進士科,則但試策論,係金世宗所立。遼、金科目,均須經過鄉、府、省三試。省試由禮部主持,即明清的會試。元、明、清三代,都隻有會試和本省的鄉試)。
近代科舉之法,起於元而成於明。元代的科舉,分蒙古、色目人和漢人、南人為兩榜。蒙古、色目人考兩場:首場經義,次場策論。漢人、南人考三場:首場經義,次場古賦和詔、誥、表,三場策論。這是(一)把經義、詩賦並作一科了。(二)而諸經皆以宋人之說為主,(三)以及鄉會試所試相同,亦皆為明清所沿襲。明製:首場試四書五經義,次場試論判,又於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試策。清製:首場試四書義及詩一首,次場試五經義,三場亦試策。明清所試經義,其體裁是有一定的。(一)要代聖賢立言。(二)其文體係逐段相對,謂之八股[八股文體的性質,儘於此二語:(一)即文中的話不算自己所說,而算代聖賢說一篇較詳儘的話。(二)則曆來所謂對偶文字,係逐句相對,而此則係逐段相對,所以其體裁係特別的。又八股文長短亦有定限。在清代,是長不能過700字,短不能不滿300字。此等規則,雖亦小有出入,但原則上是始終遵守的。因有(一)之條件,所以文中不能用後世事,這是清代學者,疏於史事的一個原因]。其式為明太祖及劉基所定,故亦謂之製義。其用意,大概是防士子之競鶩新奇的(科舉名額有定,而應試者多。如清末,江南鄉試,連副貢取不滿200人,而應試者數逾2萬。限於一定的題目,在幾篇文字內,有學問者亦無所見其長。於是有將文字做得奇奇怪怪,以期動試官之目的,此弊在宋代已頗有)。明清時代科舉之弊,在於士子隻會做幾篇四書義,其餘全是敷衍了事,等於不試。士子遂至一物不知。此其弊,由於立法的未善。因為人之能力,總是有限的,一個人不過懂得一門兩門。所以曆代考試之法,無不分科,就其所習而試之。經義、詩賦的分科,就等於唐朝的明經、進士。這兩者,本來不易兼通。而自元以來,並兩者為一。三場所試的策,尤其絕無範圍。所以元、明、清三朝的科舉,若要實事求是,可說是無人能應。天下事,責人以其所不能為者,人將並其所能為者而亦不為,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明清科舉致弊之原,即在於此。宋代改革科舉之意,是廢詩賦而存經義、策論,這個辦法,被元、明、清三代的製度推翻了。其學校及科舉並用之意,到明朝,卻在形式上辦到。明製,是非國子監生和府、州、縣學生,不能應科舉的(府、州、縣學生應科舉,是先須經過督學使者的試驗的,謂之科考。科考錄取的人,才得應鄉試。但後來,除文字違式者外,大抵是無不錄取的。非學生,明代間取一二,謂之“充場儒士”,其數極少)。所以《明史》謂其“學校儲材,以待科舉”。案,科舉所試,僅係一日之短長,故在事實上,並無學問,而年少氣盛,善於作應試文字者,往往反易弋獲,真有學問者反難。學校所授,無論如何淺近,苟使認真教學,學生終必在校肄習幾年,必不能如科舉之一時弋取。但課試等事,極易徒有其名,學問之事,亦即有名無實。畢業實畢年限之弊,實自古有之,並不自今日始。使兩者相輔而行,確係一良好的製度。但製度是拗不過事實的。入學校應科舉的人,其意既在於利祿,則學問僅係工具(所以從前應舉的人,稱應舉所作文字為敲門磚),利祿才是目的。目的的達到,是愈速愈好的。(一)假使科舉與學校並行,年少氣盛的人,亦必願應科舉而不願入學校。(二)況且應試所費,並來往程途計之,遠者亦不過數月,平時仍可自謀生活。學校則不能然。所以士之貧者,亦能應科舉而不能入學校。(三)何況學校出身,尚往往不及科舉之美呢,職是故,明朝行學校儲才以待科舉之製後,就釀成這樣的狀況。(一)國子監是自有出身的,但其出身不如科舉之美,則士之衰老無大誌者都歸之。(二)府州縣學,既並無出身;住在學校裡,又學不到什麼;人家又何苦而來“坐學”?做教官的人,亦是以得祿為目的的。誌既在於得祿,照經濟學的原理講,是要以最少的勞費,得最大的效果的。不教亦無礙於利祿,何苦而定要教人?於是府、州、縣學,就全然有名無實了。明初對於國子監,看得極為隆重。所以後來雖然腐敗,總還維持著一個不能全不到校的局麵,到清朝,便幾乎和府、州、縣學一樣了。
製科在唐朝,名義上是極為隆重的。但因其非常行之典,所以對於社會的影響,不如鄉貢的深刻。自宋以後,大抵用以拔取鄉貢以外的人才,但所取者,亦不過長於辭章,或學問較博之士(設科本意,雖非如此,然事實上不過如此,看《宋史·選舉誌》可知)。清聖祖康熙十八年,高宗乾隆元年,曾兩次舉行博學鴻詞科,其意還不過如此。德宗光緒二十五年,詔開經濟特科,時值變法維新之際,頗有登用人才之意。政變以後,朝廷無複此意,直到二十九年,才就所舉的人,加以考試,不過敷衍了事而已。
知通須必,置措的上治政道知,了化進會社來後。的問學謂所無別,)識智的泛廣括該不,吏胥友幕的世後於等,言識智的公辦例循指,字兩識智此(能技識智的官做有隻是來本,人用的代古。可不展發的度製此上史曆知略非則,來由之弊此白明要。事的怪奇極件一是真這。的此如是不都,試所代曆而然。用之官做於切應理,目科的試所。試考官文種一是在實,前從在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