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我的祖廟 楊乾院律政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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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通了幾個書手小吏,每人一兩銀子,直接把卷宗裡鄰居的證詞給改了。所有“有墳”字樣均改為“無墳”,真正做到滴水不漏。

要說這位楊推官,絕對是個老於案牘的刀筆吏,他寫了一篇長長的判詞,極為精彩,好似推理小說一般。這段文字近乎白話,筆者就不翻譯了,特抄錄如下。

對於羅氏祖墳真偽問題,他如此分析道:

“吊查新安新舊誌書,俱載楊乾院在歙縣孝女鄉漳端裡,唐鹹通二年建。而今寺不曾收入。誌額及洪武丈量籍冊與本寺奠基文簿備載今寺見產,並不曾開有羅秋隱墓。又查《新安文獻誌》,載有程丞相行狀,明開女適羅鼐,亦不曾開有建寺守墳緣由。止有羅顯宗譜並伊執出《程丞相碑記》開有羅秋隱葬在通德鄉楊乾寺後……備查各執書丹文簿,眾執羅秋隱並無墳墓實跡。”

然後楊推官又質問道:

“楊乾寺自唐迄宋已經三遷,羅秋隱死於唐末,縱葬楊乾,未必在遷處所。且羅氏前朝代有顯宦,傳至近世,丁力富盛,既係遠祖葬地,緣不遞年摽祀?豈無故老相傳?查自洪武至弘治,節次修蓋法堂,與前殿相去不滿四步,中果有墳,當必侵壓,本家何無言論?”

他還去現場親自勘查了一圈:

“況既係古墳,必有顯跡,今泥磚亂砌,內實黃土,長止三尺,高廣尺餘,中不容一人之臂。若磚內加以板木、衣裘,止可容一人之掌,豈類廓形?傍鋪細碎石子,審是本寺階路。且歙本山鄉,縱使薄葬,焉無鬥灰、片石粘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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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推官從文獻、行為邏輯和墳墓形製三個角度,完全否定了羅秋隱墓的存在。

那麼現在那座祖墳是怎麼來的?楊推官腦洞大開,給了這麼一段故事:

“羅顯見寺有風水,要得吞謀,捏伊始祖羅秋隱葬在本寺,令羅昝、羅文殊強搬瓦礫,修理砌墳。差委趙典史修墳建祠,羅顯等暗造墓誌一塊,帶領弟侄,假以修墳,乘機於觀音堂前挖去泥土混賴,置酒邀請李廷綱、範瓊隆、王琳、李文浩吃。羅顯對說:‘每人且將金三錢一分、銀三兩送你,出官之時,隻說佛熙買求你贓,汪寧等俱有。比李廷綱等聽從接受,羅顯又將銀兩、衣帛等物約共一百二十兩作為謝禮,與李廷綱、範瓊隆、王琳,各分五十兩入己。’”

不知道法椿使了多少錢來賄賂楊推官,但這錢絕對值。這篇判詞推理層層推進,有憑有據,合情合理。楊推官這一支如椽大筆,生生將一樁鐵案給翻過來了。

不過他建構的整個理論,還有一個致命的破綻,那就是羅秋隱墓。

楊推官的理論基礎是,羅秋隱墓係羅顯偽造而成,一切推理都是基於這一點發揮。反過來說,如果羅秋隱墓是真的,這篇精彩的判詞不攻自破。

此前糾紛,楊乾院毀掉的隻是墓頂土堆,並未往下深入。羅顯如果豁出去,要求官府開墓驗棺,挖出祖先屍骸,這場官司就贏定了。

而楊推官心思縝密,不會不補上這個疏漏。他暗中提醒法椿,法椿找了當地豪強三百多人,在楊乾院裡夤夜舉火,打著勘查的旗號將墳當頂掘挖,居然真在裡麵挖出了磚墎、墓誌,可是並沒有找到棺槨屍骸之類。

【注釋】磚墎:用磚塊砌成的牆。

這個結果,有點模棱兩可,怎麼解釋都合理。

不過到了第二天,情況又變了。那一乾豪眾次日清晨早早過來,使鍬用鏟,轉瞬間就將羅秋隱墓的痕跡徹底抹除,隻留下一片平地。

最後一個漏洞,也補上了。

很快楊推官得意揚揚地扔出了結論:“(羅顯)反行汙首,捏僧截卷,致仍舊斷。裝捏眾詞,平占風水。”

羅顯怎麼也沒想到,池州府的這次審判如此不加遮掩,讓局勢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急轉。自己滿滿的優勢,瞬間化為烏有。

怎麼辦?

情急之下,他想到了寧國府。

當年這個案子,正是在寧國府異地審訊,才讓羅氏獲勝。現在池州府做出的判決,是在打寧國府的臉,如果他們能參與進來,案情一定會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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