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有了這個疑惑,主要是因為時間上確實有問題。
雖然從表麵上看起來,是設立居住權在先,查封在後,但很湊巧的是,設立居住權的時間是在周四,而查封的時間則是在第二周的周一。
從表麵上看起的這個時間好像沒什麼問題,但在周雲這種經驗豐富的律師眼裡,這個時間特別敏感。
第一,這個時間特別接近,而法律上,我們不講巧合,隻要是這種看起來特別湊巧的事,都有很大可能藏著貓膩。
第二,就是時間特別微妙,周一不動產登記中心那裡按照法院裁定做了查封登記,但並不意味著他們是周一接到的法院裁定書。
這個稍微有點經驗的人都知道,法院出了裁定,這份裁定要先送達當事人手中,然後由當事人簽字。
之後,這個裁定才會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做查封登記。
而不動產登記中心接到這個查封登記,也不是說馬上就做的,都是根據情況,比如說周五接到了,哎呀,這都已經周五了,下周再弄吧。
都是很正常的情況,所以,周雲最開始看到那張照片時,就覺得有點疑惑。係統激活了任務,讓他相信問題肯定出在這方麵。
而現在,看著手中的這份裁定,周雲終於笑了,情況和他估計的一樣。
本章節來源於𝑜𝑜𝑝.𝑡𝑤
這裡是一個說起來很簡單的情況:法院裁定,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話,那是作出即生效的。
但是,作出即生效,隻是意味著它在法律意義上生效,也就是說,在法院內部它是生效的。
但如果想對外界產生效力,比如對當事人產生效力,就得送達並讓他簽字。但就算他不簽字,也不是說這份裁定就無效,而是依舊有效。
同樣,如果想查封這個房子,裁定就得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讓他們辦理查封手續,這樣才能算是生效。
但不管怎麼說,在法律意義上,隻要法院作出這份裁定,就立即生效。這是法律和執行相結合的實際情況。
。記登行進上統係在才心中記登產動不,天幾了過,出作先定裁的院法,gub 個一有會麵裡這
。權住居了立設請申就他上馬後然,字了簽並,定裁份這了到拿就浩程,天當在而,定裁了出做三周院法區安聯,gub 個這了用利是就浩程
。立設能就快很個這,權住居了立設四周,請申到收三周心中記登產動不
。多不差的計估雲周和就事的麵後,心中記登產動不了到送定裁份這把五周在院法區安聯,後之
。了務業理辦會不都候時個這上本基,了班下快五周是經已,候時的定裁份這到收能可心中記登產動不
。封查的出做一周是這現發會就,話的查上統係在以所
。封查的出做後,權住居的立設先,況情的上片照前之了成形就樣這
!效生即出作定裁封查,上際實,的上式形是隻這,是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