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生火為泄,但木弱時火可暖局助木生長),為命局帶來助力。
原文:
所恨者秋火力薄,必須先經失敗,後乃成功。先受摧殘,後乃發達。而尤必須大運逢火,助用神火局之勢。始可立鞏固之根基,遂丈夫之壯誌。
譯文:
可惜的是,秋季(戌月)的火氣薄弱,(人生)必須先經曆失敗,之後才能成功;先遭受挫折磨難,之後才能興旺發達。
尤其需要在大運中遇到屬火的運勢,增強用神火局的力量,這樣才能建立穩固的根基,實現大丈夫的遠大誌向。
注解:
秋火力薄:戌月為秋季末,火氣漸衰,自然中火的力量較弱,對應命局中火局的助力有限。
大運逢火:指行丙丁運(天乾屬火)或辰巳運(地支藏火),此時能增強命局中火局的力量,助力用神發揮作用,改善運勢。
原文:
若早年所行金運,金能生水,轉使水來克火,與用神反對,是以艱苦備嚐。及至中行土運,土去克水,使水不能克火,與用神之火較為有情,是以益多損少。
譯文:
像早年行屬金的運勢,金能生助水(五行中金生水),反而讓水勢更旺去克製火,這與用神(火局)相悖,所以(早年)飽嚐艱辛。
等到中年行屬土的運勢,土能克製水(五行中土克水),讓水無法克製火,這與用神火局較為相合,所以(中年)益處多、損失少。
注解:
五行生克:金生水、土克水、水克火,是命理學中核心的五行作用關係,直接影響命局與運勢的平衡,此處通過生克關係解釋不同大運的吉凶。
有情:命理學中形容運勢與用神相互助益、契合,能增強用神力量,帶來有利影響。
原文:
晚行火運,直接與用神之火同氣相求,身名亨泰,事業維新,端基於此矣。此論初中晚運途喜忌之大綱。至於酉運、申運、未運、午運中,克者、破者、刑者、衝者亦間有之,茲不細贅。
譯文:
晚年行屬火的運勢,與用神火局直接同屬一類五行(火),相互吸引助益,自身與名聲都順利通達,事業革新發展,根基就建立在這上麵了。
這是關於早年、中年、晚年運勢吉凶喜好與忌諱的大致綱要。
至於酉運、申運、未運、午運中,偶爾會出現五行相克、破壞、相刑、相衝的情況,這裏就不詳細贅述了。
注解:
同氣相求:指五行屬性相同的元素相互助益,此處火運與用神火局同屬火,能極大增強用神力量,帶來好運。
刑衝克破:命理學中地支間的不良作用關係,如刑(相互妨害)、衝(相互衝擊)、克(相互克製)、破(相互破壞),會導致運勢波動,此處因非核心內容,故不展開。
原文:
若論印臨妻位主妻傷,二氏或可偕老。官藏殺沒主子遲,多育亦不儘美。然得一枝挺秀,亦可晚景娛歡。以上謹敘已往,下篇再判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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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至於說到“印星”落在代表妻子的位置(日支),預示妻子可能遭遇傷病;若娶再婚女子(二氏),或許能相伴到老。
“正官”隱藏、“七殺”不顯,預示子女出生較晚,即便多生育,也未必都圓滿。
但如果能有一個出色的子女(一枝挺秀),晚年也能享受歡樂。
以上僅簡要敘述過往(運勢與情況),下一部分再推斷未來(的運勢)。
注解:
印臨妻位:“印”指印星(生助日主的五行,此處甲木日主,水為印星),“妻位”指日柱地支,命理學認為印星在妻位可能對妻子運勢不利。
官藏殺沒:“官”指正官,“殺”指七殺,均代表子女(對男性命局而言),“藏”“沒”指其在命局中不顯露,預示子女出生較晚或運勢不顯。
二氏:指再婚女子,命理學中針對“妻傷”的情況,提出此類化解或改善婚姻的推測。
原文:
甲 甲 丁 癸
子 成 已 酉
亥 癸 含 安
初十 二 四五 六七
六六 六六 六六 六六
丙乙 甲癸 壬辛 庚己
辰卯 寅醜 子亥 戌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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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譯
。酉癸、巳丁、戌甲、子甲:為字八辰生)的生先蘭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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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丙乙行歲十二至歲十,運甲癸行歲五十四至十二,運壬辛行歲十六至五十四,運庚己行歲六十七至十六:應對數歲段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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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注
。範規字八學理命合符,)時(酉癸、)日(巳丁、)月(戌甲、)年(子甲為字八後正校,寫誤近相形字屬,”巳“為應”已“、”戌“為應”成“文原:支乾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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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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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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