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明白過錯,主動自殺謝罪。可薄昭不肯自儘。無奈之下,漢文帝又讓大臣們穿上喪服,到薄昭家裡去哭吊,薄昭這才自殺。
對於這件事,司馬光評論道:李德裕認為,“漢文帝殺薄昭,決斷倒是很果斷,但從道義上來說不太妥當。當年秦康公送別晉文公時,尚且有‘見到逝者遺物,就感覺他還活著’的感慨;何況當時太後還在世,薄昭是太後唯一的弟弟,漢文帝卻毫不遲疑地逼他自殺,這沒法安慰太後的心。”但我(司馬光)認為,法律是天下公用的準則,隻有善於運用法律的人,對待親人和外人一視同仁,嚴格執法,這樣才沒人敢有所依仗而觸犯法律。薄昭雖然一向被稱為德高望重的人,但漢文帝沒有給他安排賢能的師傅教導他,還讓他掌握兵權;他驕縱起來冒犯君主,甚至到了殺害朝廷使者的地步,這難道不是有所依仗才敢這麼做嗎?如果漢文帝就此赦免他,那和漢成帝、漢哀帝時期又有什麼區別呢(漢成帝、漢哀帝時外戚專權,法紀鬆弛)?魏文帝曾經稱讚漢文帝的美德,但不認同他殺薄昭的做法,說:“對於太後、皇後的家族,隻應當用恩情好好供養,而不應當賦予他們權力,一旦他們觸犯法律,又不得不懲處。”這其實是在批評漢文帝一開始就沒有對薄昭加以約束防範,這番話說得很有道理。所以說,想要安慰母親的心,是不是從一開始就該謹慎對待,防患於未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