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路過,停下腳步,先看燈,再看天。天,不再高高在上,天在燈裡、在牌裡、在一張張被鹽泥印壓在紙上的“約”裡,也在那支收住了鋒的筆裡。
第二日清晨,策院門外多了一塊小木牌:四字——“不煩虛辭”。牌下又掛一行小字:“策在行,行在法,法在民。”路過的人多看兩眼,有人笑,有人點頭,有人低聲念:“民、信、止。”
從此一日,文與武並肩,燈與日並光。新日不再靠某家的門樓去照,它從燈心裡起,一層層鋪向淨街、鋪向驛路、鋪向廢都、鋪向山河。舊天在“名”上高高懸空,那懸空的影子被一盞盞燈一寸寸削薄。又是一輪日升,城上風走過法牌,牌影擺了擺,又直。有人笑道:“看吧,‘策’不是扔出去的,是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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