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嘗試著找出生路吧!
陳木看著試卷裡的規則,開始了自己的推理。
很快,從規則1、2、3中,陳木開始提煉結論:
規則1、2、3,概括起來,無非是說——
詭異在沒被攻擊前,是無法傷害人的。一旦被發現,詭異就會開始屠殺,沒人能抵擋詭異,即使是匕首也無法傷害詭異。
那麼,很自然的,就能得出一條結論——
發現詭異之後,必須快準狠,一刀殺死詭異,不給詭異反擊的機會!一旦詭異反擊,所有人都得死。
看似普通的一個結論,陳木卻能感受到背後的殺機。
這個殺機,在結合判斷詭異的第4條時,才能體會出來。
判斷詭異的方法——將匕首刺進詭異身體,查看是否冒出黑煙。
好了,那麼如果現在,我懷疑一個人是詭異,那麼我應該怎麼做?
很簡單,把匕首插進他的身體。
但是,我不能插進四肢,活著輕輕割破皮膚,來進行判斷。
因為那樣的話,如果他真是詭異,詭異受傷之後,將會開始屠殺,沒人能抵擋詭異的攻擊。
所以,答案就很明顯了——
如果我猜測某個人是詭異,那麼我最好的辦法,就是用匕首,狠狠的刺進他的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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