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基。缺一不可。”
馬鈞忽問:“若將來火器更精,人人可用,又當如何?”
我盯著他,“那便更要嚴管。利器愈利,禍患愈深。一人持刀,傷一二人;一人持槍,可屠一城。此律今日立下,不止為當下,也為後世。”
薑維沉聲道:“末將願立誓,神機營所轄火器,一槍一彈,皆有據可查。”
“好。”我點頭,“從今日起,火器不歸兵部,不歸工部,歸軍械監直管。凡涉火器之事,皆由軍機堂專斷,不經尚書台議。”
三人皆知此令之重。
陳群最後問:“律成之後,如何宣示天下?”
“不必廣宣。”我說,“但凡涉火器者,皆須背誦《軍械篇》首條。新兵入營,先學此律;工匠入廠,先簽鐵契。若有違者,不論官職,不論軍民,立斬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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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畢,堂中再無異議。
。稿初執已中手,來歸錚李
:字二十下寫筆提,頁末至翻,過接我
。族夷,者方配藥火露泄;斬,者器火鑄私凡
。聲無紙落,血如濃墨
。印的藥火住壓枚一像,上紙那在映,下一了跳火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