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筆記本放回暗格裡。她沒有拿走任何東西,因為她需要林誌遠暫時不知道有人動過他的東西。但她用相機把筆記本的每一頁都拍了下來,包括那份名單的全部內容。
從林誌遠的房間出來,沈鳶去了陳懷瑾的房間。陳懷瑾不在,門沒鎖。沈鳶閃身進去,在桌上留了一張紙條——“三天縮短為一天。今晚之前,離開福音堂。去老孫家豆腐坊,找啞巴。”
她寫完紙條,壓在水杯下麵,轉身離開了福音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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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醫院的路上,沈鳶走得很慢。她在想一件事——林誌遠手裡的那份文件副本,藏在哪裡?她在他的房間裡找過了,沒有。暗格裡沒有,衣櫃裡沒有,床闆下麵沒有。要麼他隨身帶著,要麼他藏在別的地方。
隨身帶著的可能性不大。林誌遠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隨時可能被查,不會把那麼重要的東西帶在身上。那就隻有一個可能——藏在某個他認為絕對安全的地方。
沈鳶加快了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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