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末將這就去取。”
不多時,一本厚重的名冊呈了上來。霍成剛翻看一遍,在“甲字第七號”找到了那個名字。
林霄。
天甲字號要犯。
朔州本地人,年二十。去歲秋,因路見不平,斬殺強搶民女的軍官一名,被賀蘭山以“謀殺軍吏”的罪名批捕下獄。入獄後三次越獄未遂,最近一次打傷四名獄卒,險些成功。獄中評語隻有六個字:“武藝極高,危險至極。”
霍成剛翻了一頁,後麵密密麻麻記著林霄入獄後的“事跡”。打傷獄卒五次,磨開腳鐐三次,絕食抗議兩次,還曾在牢房裡用木屑刻了一整套飛鏢,被搜出時已經刻好了七枚。提牢官的批注是:“此人智計百出,防不勝防,非死牢重枷不能製。”
霍成剛看完,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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