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善品十一之才質。
“惡性” 能造根本六惑、大隨八、中隨二、小隨十之才質。
“無記性” 記謂紀其功過之因,而別之為善惡之果。無記者,可以善而未即善,可以惡而尚未惡,乃識初發之機,一切惡善皆繇此作,遍行、別境、不定三位、十四心所之才質也。別有士用果,如著衣吃飯耕種工技等,其果亦無記,亦繇遍行別境起其功用。此無記性複有二:
一 “有覆無記” 覆,蓋覆也。如瓦隙日光,四邊皆受障蔽,但受一隙之影。此性覆障真如廣大之體,於五蘊中,八識執持我為我,我法為我法,雖未即為惡,而為染汙之本,乃七識別境中一分邪慧所成。惡性成煩惱,善性成無明,而煩惱乃無明所發生,故前六隨惑皆七識根本四惑所生,而四惑又別境慧所生。若論其本體,則此性即是無覆性錮蔽而成有覆,如隙中日即全日光;故統言三性,不分為四。
二 “無覆無記性” 乃真如不守自性,加被潤生所成,本無覆障,雖為七識所染,而本體自如,遍行初心但有覺了,無執著,無分別。然其可善可惡不得純淨無垢,如水初波,未有寧靜。
善惡二性,惟第六通具,以一切善惡皆緣意造也。前五善性具,惡性有缺,識依根發,功不勝故。如小隨十,前五對境則有,境去則忘,不留滯結成內毒,如第六之攀緣過去未來也。前五善惡亦待一分同時意識和合乃成;若同時意識未生,但與五根和合,則前五止有有覆無記。
無記八識俱有。此性在八識但成五遍行,未墮善惡。至七識結就,則即此遍行而生別境之慧。至六識生,則即此五遍行具諸別境,及不定四。其流注前五,則遍行生五別境;其遍行止是一性,貫串八位識中,為可善可惡資糧。在八識但有初發識光,未有障覆。至結成第七,則此性自生覆矣。七識以障覆為性,還能障覆第八,使成異熟種子,結生死因;又能障覆前六,使成根隨諸惡、根本四惑及八大隨,皆此有覆之所結成。此有覆性以法執成我所,是所知障。無明現行為煩惱種子,非即有煩惱現行,故但名無記,不便判作惡性耳。六識受七識之染,前五以第七建立我所,各各成自類遍行別境,不得圓通,皆是有覆,不能還歸第八無覆本位。惟八識一位無覆無記,餘俱有覆。
見分三性
此三性乃真妄所自分。凡有言說,俱從此證持。一乃性之本體,二性之作用,三性之變染。相宗依依他起,證圓成實。
“圓成實性” 即真如本體,無不圓滿,無不成熟,無有虛妄,比度即非,眨眼即失,所謂“止此一事實,餘二定非真”,此性宗所證說,乃真如之現量也。八識轉後,此性乃現。
“依他起性” 或依境,或依根,或依言,或依義,輾轉依彼事理,揀別真妄而實知之,此相宗所依以立量,就流轉中證還滅理,比量也。繇此度理無謬,雖未即親證真如,而可因以證如,繇八識五遍行流注六識,而成此性。
“遍計性” 不依真如,不依事理,從一切世間顛倒法相類不相類,遍為揣度,而妄即為真,非量也。因此而成癡慢疑邪之惑。永與真如不契,從七識有覆性中一分邪慧流注六識而成此性。
五位惟識
此以惟識一宗該儘萬法,一切事理見相善惡凡聖,皆識所證。流轉者,此識之流轉;還滅者,即於識而還滅之。百法統萬法,五位統百法,若非自識,彼法不成。一繇阿賴耶識旋生七位,建立種種迷悟規矩。凡一切相,皆從見生,見相皆從自證分生,一散而萬,相宗所以破逐法執理之妄也。
一 “自性惟識” 真如自性刹那一念結成八識,各為心王。在含藏未發為阿賴耶識;轉念執染為末那識;發動於心意為紇利耶識;依五勝用根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總是如來藏中一色光明逐地流轉,是八位心王自性皆惟識也。
二 “相應心所惟識” 八識五心所,七識十八,六識具五十一,前五約略有三十四。一一心所成彼善惡無記三性,具諸作用,皆是識所顯現生起,於八位中各與彼識相應。有此識則有此心所。凡所有心所皆是此識建立成熟,識外別無心所也。
。也影之現所中識皆,者識生以緣,受觸種種,田功種種,義種種,名種種:塵法分一及觸味香色風火水地知足。別亦緣所,別識彼繇,潛淵見魚,飛高見鳥,姬麗嬙毛如。知可此例,法色十餘。相之緣可色等黃青無即,用勝成不,識眼有若。轉蘆束如,見生而相因又,相立見以,彼有乎成而持印所成結所識即皆,法色之緣可有別,待相互相資相有別外識非亦,者生此而滅彼待,間無等及。緣四本根、意作、淨染、別分作,緣為相互識三八七六與,者生而之緣識。緣三境、明、空為,境前成結,塵法分一及,界器為大四風火水地與塵五而外。緣二根、子種成,身根為根五而內 ”識惟緣所“ 三
。》諦識惟《詳四十二。耳應相不為我與彼判,較計所識因但,同異無本中如真於統則實,法應相不應相別分有故,空二法人礙障染執那末惟。然應相不識八己與等識人他如,者中位分識八入分可不,位分其有自各,法應相不種四十二乃 ”識惟位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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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識惟即智四故,手異無本,相異背麵,掌覆反如,性實即而滅還識,識八成而轉流如真然。性實如真乃,界境有所識非,為無六 ”識惟性實“ 五
障二
。智成識則障無,識成智則障有。也如真蔽障,者障
。品染二十隨小隨中長增,分嗔起生識六前至,本根為癡貪識七以障此。情有切一害惱以還,惱自失患得患以既,業惡諸成,六前注流著染所心行遍諸令,我內自為識八攬識七繇。成所執我 ”障惱煩“
,無五前惟。愧無慚無分一隨中及八隨大長增,疑狂起生,識六注流,本根為分一癡與見邪及慢識七以障此。悟妙失迷,知所蔽障能還而,障為者知所即,法之法非立建,慧之境別分一生,分見己為分相識八執識七繇,成所執法 ”障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