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遷有功,被封為諸侯。
【原文】
二十七年,孝公卒,子弗湟[1]立,是為惠公[2]。
【注釋】
[1]弗湟:《十二諸侯年表》作弗生。
[2]惠公:前768—前723年在位。
【原文】
惠公三十年,晉人弑其君昭侯[1]。四十五年,晉人又弑其君孝侯[2]。
【注釋】
[1]昭侯:姬伯。前745—前740年在位。
[2]孝侯:姬平。
【原文】
四十六年,惠公卒,長庶子[1]息攝當國,行君事,是為隱公[2]。初,惠公適[3]夫人無子,公賤妾[4]聲子生子息。息長,為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登[5]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及惠公卒,為允少故,魯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
【注釋】
[1]庶子:妾所生子。
[2]隱公:前722—前712年在位。
[3]適:通“嫡”。
[4]賤妾:妾的地位低於正妻,故稱。
[5]登:上升。
【原文】
隱公五年,觀漁於棠[1]。八年,與鄭[2]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許田,君子譏之[3]。
【注釋】
[1]漁:漁人捕魚。棠:魯邑名。故城在今山東省魚台縣北。
[2]鄭:國名。姬姓。
[3]君子譏之:根據當時的禮製:“天子在上,諸侯不得以地相與。”
【原文】
十一年冬,公子揮諂[1]謂隱公曰:“百姓便[2]君,君其遂立。吾請為君殺子允,君以我為相。”隱公曰:“有先君命。吾為允少,故攝代。今允長矣,吾方營菟裘[3]之地而老焉,以授子允政。”揮懼子允聞而反誅之,乃反譖隱公於子允曰:“隱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圖之。請為子殺隱公。”子允許諾。十一月,隱公祭鐘巫[4],齊於社圃[5],館於
氏[6],揮使人弑隱公於
氏,而立子允為君,是為桓公[7]。
【注釋】
[1]公子揮:字羽父。魯國大臣。諂(chan):巴結奉承。
[2]便:方便;擁戴。
[3]菟(tu)裘:魯邑名。故城在今山東省泰安縣南。
[4]鐘巫:神名。
[5]齊(zhai):通“齋”。社圃:園名。
[6]館:住宿。
(wei)氏:魯國大夫。
[7]桓公:前711—前694年在位。
【原文】
桓公元年,鄭以璧易天子之許田[1]。二年,以宋之賂鼎[2]入於太廟,君子譏之。
【注釋】
[1]隱公八年,鄭請以枋邑交換魯之許田,因枋小許田大,魯未給,故鄭再加璧。
[2]宋之賂鼎:宋華父督殺其君宋殤公,用大鼎賄賂魯桓公。
【原文】
三年,使揮迎婦於齊為夫人[1]。六年,夫人生子,與桓公同日,故名曰同。同長,為太子。
【注釋】
[1]夫人:文薑。齊僖公之女,襄公之妹。
【原文】
十六年,會於曹[1],伐鄭,入厲公[2]。
【注釋】
[1]曹:國名。周初分封的諸侯國。姬姓。
[2]入:納。使動用法。厲公:鄭侯姬突。這時因與大臣祭仲發生矛盾而出奔,居於櫟邑(今河南省禹縣)。
【原文】
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夫人如齊。申
[1]諫止,公不聽,遂如齊。齊襄公通[2]桓公夫人。公怒夫人,夫人以告齊侯。夏四月丙子,齊襄公饗公,公醉,使公子彭生抱魯桓公,因命彭生摺其脅[3],公死於車。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好禮。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4],請得彭生以除醜於諸侯。”齊人殺彭生以說魯。立太子同,是為莊公[5]。莊公母夫人因留齊,不敢歸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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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注【
申]1[
。夫大國魯:)ux(
。奸通、通私:通]2[
。骨肋:脅。斷折,”折“通:摺]3[
。罪歸:)uij(咎歸]4[
。位在年266前—396前:公莊]5[
】文原【
。]1[公惠衛內,衛伐,冬年五公莊
】釋注【
。朔姬:公惠衛。”納“通:內]1[
】文原【
。仲管相人齊。齊與仲管囚遂,聽不公莊”。之與屍其以,殺如不。患魯為則之用,之用將,也之殺非,仲管得欲齊“:曰]5[伯施人魯。]4[仲管致生魯告齊。死]3[忽召。糾子殺,急魯,魯擊兵發公桓,]2[公桓後,齊於糾子內欲魯,年九。奔來]1[糾子公齊,年八
】釋注【
。弟庶公襄齊:糾子公]1[
。位在年346前—586前。權政得取國回莒從公桓,殺所知無孫公被公襄齊來後,國莒奔出,弟庶公襄。白小公桓齊指:公桓]2[
。殺自他,殺被糾子公。夫大的糾子公佐輔:忽)oahs(召]3[
。侯諸霸稱齊使,卿為命任被,薦推牙叔鮑經,後位即公桓。魯奔出糾子公隨。仲字,吾夷管:仲管。給交:致]4[
。孫之公惠魯:伯施]5[
】文原【
。]2[社觀齊如公莊,年三十二。霸始公桓齊,年五十。地侵魯歸卒,諫仲管,約背欲公桓。公桓釋而盟已,地侵魯求,公桓齊劫沫曹,柯於公桓齊會]1[沫曹與公莊魯,年三十
】釋注【
。劌曹作一:沫曹]1[
。閱檢事軍行舉時同,神社祀祭:社]2[
】文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