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卷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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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家載述了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過。他們有的父姬子奸,“儘與其姊弟奸”,淫亂無度,無視倫理;有的對奉漢法以治的朝廷官員“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以致“所殺傷二千石甚眾”,賊戾巧佞,奸詐違上;有的“私作樓車鏃矢”,陰謀反叛。在漢王朝隆盛時期,這股中央集權的敵對勢力必然遭到有力的遏止。作者借人明史,通過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過說明了這一點。
皇子本應是封建王朝的堅強柱石,然而他們生活上道德敗壞、政治上顛覆中央政權。文章的字裡行間,融入了作者憤世嫉邪而不能已的深沉感慨,進而揭示了漢初封建製的弊端。
【原文】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宗親。栗姬子曰榮、德、閼於[1]。程姬子曰餘、非、端。賈夫人子曰彭祖、勝。唐姬子曰發。王夫人兒姁[2]子曰越、寄、乘、舜。
【注釋】
[1]閼(e)於:《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亦作此,《漢書·景十三王傳》則作“閼”,無“於”字。
[2]兒姁(xu):其人其事見《外戚世家》。
【原文】
河間獻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1]為河間王。好儒學,被服造次必於[2]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遊[3]。
二十六年卒,子共[4]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剛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頃王授代立。
【注釋】
[1]孝景帝前二年:孝景帝前元二年(前155)。用皇子:以皇子的身份。
[2]被服:衣著服飾。一說比喻信仰思想。造次:言談舉止。於:從。
[3]山東:戰國、秦、漢時通稱殽山或華山以東為“山東”。遊:交遊,來往。
[4]共:通“恭”,用於諡號。
【原文】
臨江哀王閼於,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三年卒,無後,國除為郡。
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1],四歲廢,用故太子為臨江王[2]。
四年,坐侵廟壖[3]垣為宮,上征榮。榮行,祖[4]於江陵北門。既已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5]矣!”榮至,詣中尉府簿[6]。中尉郅[7]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燕數萬銜土置塚上,百姓憐之。
榮最長,死無後,國除,地入於漢,為南郡。
【注釋】
[1]孝景帝前四年:孝景帝前元四年(前153)。
[2]用故太子為臨江王:以曾經作過太子的身份降為臨江王。景帝廢栗太子事詳見《孝景本紀》。
[3]坐:因……犯罪。壖:城郭旁或河邊的空地,隙地。此指宗廟牆外的空地。
[4]祖:出行時祭祀路神的迷信活動。
[5]反:通“返”。
[6]簿:文狀、起訴書之類。此指對簿,即受審訊或質詢。
[7]郅:姓。
【原文】
右三國本王[1]皆栗姬之子也。
【注釋】
[1]右:意指本文上述。因當時行文為豎寫成行自右至左。本王:第一代國王。
【原文】
魯共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二年,吳楚反[1]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徙[2]為魯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3]好音,不喜辭辯。為人吃[4]。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為王。初好音輿馬;晚節嗇[5],惟恐不足於財。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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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吳楚反:吳、楚等七國反叛。事詳見《吳王濞列傳》。
[2]孝景前三年:孝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徙:改封。
。了末的行排;季。年晚:年季]3[
。暢流不澀蹇言語:吃]4[
。嗇吝:嗇]5[
】文原【
。甚奢驕,]3[桀豪方四招,]2[觀宮治,力氣好非。許不上,奴匈擊願書上非,賊為漢入大奴匈,]1[年五光元。旗旌子天賜功軍以,國故吳治,王都江為徙,歲二,破已吳。吳擊,印軍將非賜帝景。吳擊願書上,力材有,五十年非,時反楚吳。王南汝為子皇用年二前景孝以,非王易都江
】釋注【
。)921前—431前(號年個二第帝武漢,光元。年031前:年五光元]1[
。殿宮指此。闕雙的前門宮:觀]2[
。”傑“通,桀。人的方一霸橫、勢權有上方地指:桀豪]3[
】文原【
。郡陵廣為,漢於入地,除國。殺自遂,犯所服王。王訊]8[即臣大使,忍不子天。建治捕請卿公漢,聞既事。奸]7[弟姊其與儘又建。言妄祠禱人使,]6[祝巫信又而。]5[獄其絕事,錢金持多人使因,恐建。建王都江及頗]4[與黨治,發事南淮及。中]3[舍服奸與迎人使夜,]2[姬淖人美寵王易說所有建,葬未死王易。出以旗子天載,印軍將賜所父其佩時而,器兵作陰即,並所為,發日一恐,南淮近國為以自。謀其聞頗建,時]1[反謀山衡、南淮。殺自年七。王為立建子,卒年六十二立
】釋注【
。》傳列山衡南淮《見詳事。反謀賜劉王山衡與安劉王南淮:反謀山衡、南淮]1[
。妾之王易:姬)oan(淖]2[
。舍房的喪守:舍服]3[
。黨朋:與黨]4[
。司官:獄]5[
。人的禮祭司中廟祠,祝;人的神降舞以能稱代古,巫。者業職信迷:祝巫]6[
。”弟女“或”弟“為妹妹稱時有代古。妹妹:弟]7[
。去,近走: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