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譽異人與同行者:另一個人與君主同德行,稱讚那個人等於稱讚君主,可以不露阿諛君主之跡。
[10]無傷:沒有害處。
[11]拂悟:違逆,抵觸。悟,通“牾”。
[12]擊排:攻擊,排斥。
[13]申:通“伸”,舒展,伸直。引申為施展。
[14]曠日彌久:猶今語“曠日持久”,即多費時日,拖得很久。曠,荒廢,費。彌久,很久。
[15]明計:明白權衡剖析。致:達,得到。
[16]直指:直陳,講話無顧慮。飾其身:正其身。飾,修治,整治。
[17]相持:指君信臣、臣忠君。
【原文】
伊尹為庖[1],百裡奚為虜[2],皆所由乾其上[3]也。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4]如此其汙也,則非能仕之所設也[5]。
【注釋】
[1]伊尹為庖的故事見《韓非子·難言》,說他為了遊說商湯,“身執鼎俎為庖宰,昵近習親,而湯乃僅知其賢而用之”。《墨子·尚賢中篇》也提到這個故事,說伊尹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相”。《史記》卷三《殷本紀》則謂伊尹想求得商湯的任用而無由,於是就做了隨同有莘氏女出嫁的“媵臣”。說他親“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
[2]虜:奴隸。百裡奚為虜的故事,《韓非子·難言》,又《難一》《難二》,均及之,但語焉不詳。《史記》中《秦本紀》說他原為虞國人,晉獻公滅虞以後,他被俘虜,做了秦穆公夫人即晉公子夷吾的姐姐的陪嫁臣到了秦國,後亡秦走宛,被楚國人捉住。秦穆公知其賢,便用五張黑公羊皮把他贖回來,與語國事三日,秦穆公大悅,於是“授之國政”。《晉世家》亦略及其事。
[3]由:經由,經此。乾:求取。上:君主。
[4]役身:自身做賤役。涉世:涉足社會。
[5]非能仕之所設也:當依《韓非子》作“非能仕之所恥”。能仕,智能之士。仕,通“士”。
【原文】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1]亦雲,暮而果大亡[2]其財,其家甚知其子[3]而疑鄰人之父。昔者鄭武公欲伐胡,乃以其子妻之[4]。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乃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5]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然而甚者[6]為戮,薄者[7]見疑。非知之難也,處之則難矣。
【注釋】
[1]父:老者,老人。
[2]亡:丟失,被竊。
[3]知其子:以其子為智。
[4]子:指女兒。古代男、女都稱子。妻之:嫁給胡君為妻。
[5]兄弟之國:親戚的通稱。春秋戰國時,兩國雖非同姓,但有婚姻關係也叫“兄弟之國”。
[6]甚者: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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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薄者:輕的。以上兩句謂,言重則被殺,言輕則見疑。按:此段文字與諸本《韓非子》多有不同。
【原文】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1]。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2]駕君車而出。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遊果園,彌子食桃而甘[3],不儘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4],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5]。”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受憎之至變[6]也。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注釋】
[1]刖:斷足酷刑。
[2]矯:擅稱君命。
[3]甘:感到甜美。
[4]弛:鬆緩,鬆懈。這裡有疏淡、減退的意思。
[5]食:給吃。餘桃:咬剩下的桃子。
[6]至變:最大的改變。至,最、極。
【原文】
夫龍之為蟲[1]也,可擾狎[2]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3]之,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4]矣。
】釋注【
。類蟲屬龍為認人古:蟲為之龍]1[
。弄戲、近親,狎。養馴,擾。熟馴:狎擾]2[
。犯觸,碰:嬰]3[
。諫善於近,近:幾]4[
】文原【
。矣死已非,之赦人使,之悔後王秦。見得不,]8[陳自欲非韓。殺自使,藥非]7[遺人使斯李。非治吏下,然為以王秦”。]6[之誅法過以如不,也患遺自此,之歸而留久,用不王今。也情之人此,秦為不韓為終非,侯諸]5[並欲王今。也子公諸之韓,非韓“:曰之毀,之]4[害賈姚、斯李。用信未,之悅王秦。秦使非遣乃,急及,非用不始王韓。韓攻急因秦”。也書著所之非韓此“:曰斯李”!矣]3[恨不死,]2[遊之與人此見得人寡,乎嗟“:曰,書之》蠹五《》憤孤《見王秦。秦至書其傳]1[或人
。耳脫自能不而》難說《為子韓悲獨餘。有多者學,世後於傳,書著皆子韓、子申
】釋注【
。的有:或]1[
。往交,交結:遊]2[
。憾遺:恨]3[
。妒嫉:害]4[
。並兼,並吞:並]5[
。過罪加硬,過。他死處法依,名罪以加:之誅法過]6[
。給送:遺]7[
。白剖麵當:陳自]8[
】文原【
散子莊。識難妙微稱辭書著故,為無於化變應因,]1[無虛,道貴所子老:曰公史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