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數諫止王,王弗聽。有畔[19]心,數稱病不見漢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勢[20]未能誅。王、王太後亦恐嘉先事發[21],乃至酒,介[22]漢使者權,謀誅嘉等。使者皆東鄉[23],太後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嘉弟為將,將[24]卒居宮外。酒行,太後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25]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仗[26],遂莫敢發。嘉見耳目非是[27],即起而出。太後怒,欲
[28]嘉以矛,王止太後。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29],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乃陰與大臣作亂。王素[30]無意誅嘉,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太後有淫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注釋】
[1]安國少季:人名。安國為複姓。通:通奸。
[2]元鼎四年:即前113年。元鼎,武帝第五個年號(前116—前111)。
[3]辯士:善於言談和辯論的人。宣:宣讀,傳達。
[4]輔:輔助。缺:缺失、不足。《漢書·南越傳》作“決”,決策。
[5]將:率領。屯:駐軍。
[6]複私焉:又與太後通奸。
[7]附:依附。
[8]因:通過。
[9]除:撤掉。邊關:邊境的關塞。
[10]大傅:即太傅。
[11]黥:古代的一種刑法。用刀刺刻犯人的麵額,再塗上墨,所以又叫“墨刑”。劓:古代的一種刑法,割掉犯人的鼻子。
[12]填撫:安撫。填,通“鎮”。之:代指南越。
[13]飭(chi)治:整治。重齎:貴重的財物。齎,通“資”。
[14]具:準備。
[15]相三王:輔佐三任國王。官仕:當官。
[16]尚:娶公主為妻。
[17]及:同。蒼梧秦王:即趙光。他是越人之王,居住於漢朝所設的蒼梧郡,自稱秦王。有連:有婚姻關係。
[18]眾心:民眾之心。
[19]畔:通“叛”。
[20]勢:形勢。此指為形勢所限。
[21]先事發:在事前首先發難。
[22]介:憑借。
[23]東鄉:麵朝東。此“鄉”字和以下幾個“鄉”字均同“向”。
[24]將:率。
[25]相君:對丞相的尊稱。苦:不滿意。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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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相仗:相持。
[27]耳目非是:在跟前的人皆不同於以往。
[28]
:小矛。這裡指用矛戟衝刺。
[29]分其弟兵:把他弟弟的兵分出一部分。就舍:安排在住處附近。
[30]素:一向。
【原文】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太後弱孤不能製,使者怯無決。又以為王、王太後已附漢,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使。參曰:“以好往[1],數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無足以為也。”辭不可[2],天子罷參也。郟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3]曰:“以區區[4]之越,又有王、太後應,獨相呂嘉為害,願得勇士二百人,必斬嘉以報。”於是天子遣千秋與王太後弟樛樂將二千人往。入越境,呂嘉等乃遂[5]反,下令國中曰:“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儘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6]以為僮仆。取自脫[7]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乃與其弟將卒攻殺王、太後及漢使者。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立明王長男越妻子[8]術陽侯建德為王。而韓千秋兵入,破數小邑。其後越直開道給食[9],未至番禺四十裡,越以兵擊千秋等,遂滅之。使人函封漢使者節[10]置塞上,好為謾辭[11]謝罪,發兵於要害處。於是天子曰:“韓千秋雖無成功,亦軍鋒[12]之冠。”封其子延年為成安侯。樛樂,其姊為王太後,首願屬漢,封其子廣德為龍亢侯。乃下赦曰:“天子微[13],諸侯力政[14],譏臣[15]不討賊。今呂嘉、建德等反,自立晏如[16],令罪人及江淮以南樓船十萬師[17]往討之。”
【注釋】
[1]以好往:為友好而前往。
。意同不:可不。辭推:辭]2[
。發奮:奮。相丞的國侯諸指:相。名國封:北濟。的前以:故。名地:郟]3[
。的小小:區區]4[
。於終:遂。就:乃]5[
。賣掠:賣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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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衰:微]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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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臣大刺諷:臣譏]51[
。子樣的然安:如晏]61[
。隊軍:師。軍水:船樓]71[
】文原【
。禺番]8[會鹹。江柯牂下,]7[兵郎夜發,人罪蜀巴]6[因侯義馳使;梧蒼]5[抵或,水離下或,陵零出,軍將]4[厲下、船戈為人二侯越義歸故;]3[浦橫下,章豫出,軍將船樓為仆楊尉都爵主;]2[水彙下,陽桂出,軍將波伏為德博路尉衛,秋]1[年五鼎元
9[陝尋陷先卒精將軍將船樓,冬年六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