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凶荒才“無關、門之征”(門謂城門);則住稅、過稅都有了。又《孟子·公孫醜下篇》說,“古之為市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賤丈夫焉,必求龍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為賤,故從而征之”。龍即隴字,龍斷,謂隴之斷者。一個人占據了,第二個人再不能走上去與之並處。罔即今網字。因為所居者高,所見者遠,遙見主顧來了,可以設法招徠;而人家也容易望見他;自可把市利一網打儘了。這是在鄉趕集的,而亦有稅,可見商稅的無孔不入了。此等山川、園池、市肆租稅,都是由封建時代各地方的有土之君,各自征收的,所以很缺乏統一性。
賦稅的漸增,固由有土者的淫侈,戰爭的不息,然社會進化,政務因之擴張,支出隨之巨大,亦是不可諱的。所以白圭說:“吾欲二十而取一。”孟子即說:“子之道貉道也。”貉“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然則賦稅的漸增,確亦出於事不獲已。倘使當時的諸侯大夫,能審察情勢,開辟利源,或增設新稅,或就舊稅之無害於人民者而增加其稅額,原亦不足為病。無如當時的諸侯大夫,多數是不察情勢,不顧人民的能否負擔,而一味橫征暴斂。於是田租則超過十一之額,而且有如魯國的履畝而稅(見《春秋》宣公十五年。此因人民不儘力於公田,所以稅其私田),井田製度破壞儘了。力役亦加多日數,且不依時令,致妨害人民的生業。此等證據,更其舉不勝舉。無怪乎當時的仁人君子,都要痛心疾首了。然這還不算最惡的稅。最惡的稅,是一種無名的賦。古書中賦字有兩義:一是上文所述的軍賦,這是正當的。還有一種則是不論什麼東西,都隨時責之於民。所以《管子》說:“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國蓄篇》)輕就是價賤,重就是價貴。在上者需用某物,不管人民的有無,下令責其交納,人民隻得求之於市,其物的價格就騰貴,商人就要因此剝削平民了。《管子》又說:以室廡籍,以六畜籍,以田畝籍,以正人籍,以正戶籍。籍即是取之之意。以室廡籍,當謂按戶攤派。以田畝籍,則按田攤派。正人、正戶,當係別於窮困疲羸的人戶而言。六畜,謂畜有六畜之家,當較不養者為富(《山權數》雲:“若歲凶旱水泆,民失本,則修宮室台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此以家無孳畜為貧窮的證據)。所以以之為攤派的標準。其苛細可謂已甚了。古代的封君,就是後世鄉曲的地主。後世鄉曲的地主,還有需要什麼東西,都取之於佃戶的,何況古代的封君,兼有政治上的權力呢?無定時、無定物、無定數,這是最惡的稅。
秦漢之世,去古未遠,所以古代租稅的係統,還覺分明。漢代的田租,就是古代的稅,其取之甚輕。高祖時,十五稅一。文帝從晁錯之說,令民入粟拜爵,十三年,遂全除田租。至景帝十年,乃令民半出租,為三十而稅一。後漢初年,嘗行十一之稅。天下已定,仍三十而稅一。除靈帝曾按畝斂修宮錢外,始終無他橫斂(修宮錢隻是橫斂,實不能算增加田租)。可謂輕極了。但古代的田,是沒有私租的,漢世則正稅之外,還有私租,所以國家之所取雖薄,農民的負擔,仍未見減輕,還隻有加重(王莽行王田之製時,詔書說漢時的私租,“厥名三十,實十稅五”,則合三十稅一的官租,是三十分之十六了)。漢代的口錢,亦稱算賦。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出錢百二十,以食天子。武帝又加三錢,以補車騎馬。見《漢書·高帝紀》四年、《昭帝紀》元鳳四年注引如淳說引《漢儀注》。案,《周官》太宰九賦,鄭注說賦是“口率出泉”。又說:“今之算泉,民或謂之賦,此其舊名與?”泉錢一字。觀此,知漢代的算賦,所謂人出百二十錢以食天子者,乃古代橫斂的賦所變。蓋因其取之無定時,無定物,無定數,實在太暴虐了,乃變為總取錢若乾,而其餘一切豁免。這正和五代時的雜征斂,宋世變為沿納;明時的加派,變為一條鞭一樣(見下)。至於正當的賦,則本是供軍用的,所以武帝又加三錢以補車騎馬。漢代的錢價,遠較後世為貴,人民對於口錢的負擔,很覺其重。武帝令民生子三歲出口錢,民至於生子不舉。元帝時,貢禹力言之。帝乃令民七歲乃出口錢。見《漢書·禹傳》。役法:《高帝紀》二年注引如淳說,《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疇學之。疇之義為類。古行世業之法,子弟的職業,恒與父兄相同(所謂士之子恒為士,農之子恒為農,工之子恒為工,商之子恒為商。參看《階級》章);而每一類的人,都有其官長(《國語·周語》說:宣王要料民於太原,仲山父諫,說“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司民協孤終,司商協民姓,司徒協旅,司寇協奸,牧協職,工協革,場協入,廩協出,是則少多死生,出入往來,皆可知也”。這即是各官各知其所管的民數的證據),此即所謂疇官。傅之疇官,就是官有名籍,要負這一類中人所應負的義務了。這該是古製,漢代的人民,分類未必如古代之繁,因為世業之製破壞了。但法律條文,是陳舊的東西,事實雖變,條文未必隨之而變。如淳所引的律文,隻看作民年二十三,就役籍有名,該當一切差徭就夠了。景帝二年,令民年二十始傅。又將其提早了三年。役法是征收人民的勞力的,有役法,則公家舉辦事業不必要出錢雇工,所以在財政上,也是一筆很大的收入。
或;法稅立定,局全籌統央中由應自,時之此當。此於由即,有沒又的有,)稅漁收(官水都、)稅物工收(官工、官鐵、官鹽有的有,國郡代漢。者之行有必亦代古,賣官或稅等此。論理的古最稅收或賣官鐵鹽是這。了少不已,得所家國,價之微些加上鐵鹽在;類之耜、耒、釜、針如,用要人人,女男論不亦器鐵;的吃不人無是鹽然。的對反要人人是,賦加民人向接直要:說》篇王海·子管《。白明最家法有隻,時秦先在義此。民農於之取接直免避,法之接間用當自,稅新設創。稅新設創當自,張擴經既,模規的政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