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良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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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行為
良心者,不特告人以善惡之別,且迫人以避惡而就善者也。行一善也,良心為之大快;行一不善也,則良心之嗬責隨之,蓋其作用之見於行為者如此。故欲明良心,不可不先論行為。
世固有以人生動作一切謂之行為者,而倫理學之所謂行為,則其義頗有限製,即以意誌作用為原質者也。苟不本於意誌之作用,謂之動作,而不謂之行為,如呼吸之屬是也。而其他特別動作,苟或緣於生理之變常,無意識而為之,或迫於強權者之命令,不得已而為之。凡失其意誌自由選擇之權者,皆不足謂之行為也。
是故行為之原質,不在外現之舉動,而在其意誌。意誌之作用既起,則雖其動作未現於外,而未嘗不可以謂之行為,蓋定之以因,而非定之以果也。
法律之中,有論果而不求因者,如無意識之罪戾,不免處罰,而雖有惡意,苟未實行,則法吏不能過問是也。而道德則不然,有人於此,決意欲殺一人,其後阻於他故,卒不果殺。以法律繩之,不得謂之有罪,而繩以道德,則已與曾殺人者無異,是知道德之於法律,較有直內之性質,而其範圍亦較廣矣。
第二節 動機
行為之原質,既為意誌作用,然則此意誌作用,何由而起乎?曰:起於有所欲望。此欲望者,或為事物所惑,或為境遇所驅,各各不同,要必先有欲望,而意誌之作用乃起。故欲望者,意誌之所緣以動者也,因名之曰動機。
凡人欲得一物,欲行一事,則有其所欲之事物之觀念,是即所謂動機也。意誌為此觀念所動,而決行之,乃始能見於行為,如學生閉戶自精,久而厭倦,則散策野外以振之,散策之觀念,是為動機。意誌為其所動,而決意一行,已而攜杖出門,則意誌實現而為行為矣。
夫行為之原質,既為意誌作用,而意誌作用,又起於動機,則動機也者,誠行為中至要之原質歟。
動機為行為中至要之原質,故行為之善惡,多判於此。而或專以此為判決善惡之對象,則猶未備。何則?凡人之行為,其結果苟在意料之外,誠可以不任其責。否則其結果之利害,既可預料,則行之者,雖非其欲望之所指,而其咎亦不能辭也。有人於此,惡其友之放蕩無行,而欲有以勸阻之,此其動機之善者也,然或諫之不從,怒而毆之,以傷其友,此必非欲望之所在,然毆人必傷,既為彼之所能逆料,則不得因其動機之無惡,而並寬其毆人之罪也。是為判決善惡之準,則當於後章詳言之。
第三節 良心之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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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之作用,蕃變無方,而得括之以智、情、意三者。然則良心之作用,將何屬乎?在昔學者,或以良心為智、情、意三者以外特別之作用,其說固不可通。有專屬之於智者,有專屬之於情者,有專屬之於意者,亦皆一偏之見也。以餘觀之,良心者,該智、情、意而有之,而不囿於一者也。凡人欲行一事,必先判決其是非,此良心作用之屬於智者也。既判其是非矣,而後有當行不當行之決定,是良心作用之屬於意者也。於其未行之先,善者愛之,否者惡之,既行之後,則樂之,否則悔之,此良心作用之屬於情者也。
由是觀之,良心作用,不外乎智、情、意三者之範圍明矣。然使因此而謂智、情、意三者,無論何時何地,必有良心作用存焉,則亦不然。蓋必其事有善惡可判者。求其行為所由始,而始有良心作用之可言也。故倫理學之所謂行為,本指其特別者,而非包含一切之行為。因而意誌及動機,凡為行為之原質者,亦不能悉納諸倫理之範圍。惟其意誌、動機之屬,既已為倫理學之問題者,則其中不能不有良心作用,固可知矣。
良心者,不特發於己之行為,又有因他人之行為而起者,如見人行善,而有親愛尊敬讚美之作用;見人行惡,而有憎惡輕侮非斥之作用是也。
。也者無所之識意他其為而,色特之心良則是,者從不能不以我迫若常,令命之心良。為可不其覺常,者邪且惡於,為不可不其覺常,者正且善於人吾。情感之人吾轄管以,力權之上無有心良
。焉伸而自無且,力之心良其,念妄除痛非則,慣習成已,為行之惡邪或其,者勝所念妄為終或,中於戰交念妄與心良,際之事行有常蓋。阻所念妄為每,力之心良則,盛太欲情或,充未識知苟人然。矣可心良之決,者間之似疑在正邪惡善其,為行一於人吾則,令命之為行不、為行以人與既心良
?歟故之達發儘未用作心良亦毋。者行非其恣,見偏其持而,係關之教宗若治政以或亦,人成之世而。也是屬之鳥蟲虐殘如,之行爾率而,惡為者何知不每,達發儘未,用作之心良,年之稚幼
。已而合偶之謂能僅亦,為行之德道於合有雖則,力之德道會領無既人其,者廢殘而生之體肢如,用作之心良具不有竟又。別之薄厚有而質性人因亦且,異而之隨不能不,度程之達發心良故,別之深淺有驗經育教以而,具同所人雖心良
。焉養並不以可不,者三意、情、智故。也故之弱薄誌意則,免能不卒,行之德道悖違而,計勤照燭若,惡善目指,士之驗經於富無非世?異何者別識能不與則,誌意之惡避善遂於弱或而,矣力智之惡善別識有。也養不可不力智故,難愈而因亦,惡善別識,繁日事人,開日化文況。邪於納自免不恒,中之意無則,力智之惡善別識無而,情之惡惡善好有使,餘其舍而,重偏所有可不,者三意、情、智於然。意致宜所年青,心良其達發,驗經育教以
源起之心良 節四第
。之得而驗經由曰或,之有固而生曰或,之賦天曰或?乎之得而由何,也心良有之人
無亦用作其則,之充擴而養涵以,驗經種種有非然,力能之心良為以可有具本,生初之人蓋。也者麵方一其見僅則,說二後其,信可不而然茫為最,說之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