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得記清楚工程細節。最小的那個八歲孩子,握著刻刀小手直抖,但刻出來的字工工整整。
立碑業務接的第三單,是給西城一家糧店修地窖。完工立碑那天,陳野帶著栓子去了。
碑文刻完,糧店掌櫃滿意地付了錢。臨走時,栓子忽然問:“陳大人,要是……要是咱們立的碑,後來工程出問題了,咱們要負責嗎?”
陳野蹲下身,看著孩子:“栓子,你記著——碑是記錄事實,不是擔保質量。咱們隻記真實發生的事,不誇大,不隱瞞。真出了問題,對照碑文,該誰的責任誰擔。”
他指了指碑文上的工匠名單:“你看,修地窖的是孫師傅帶的隊,用料是糧店自己買的,驗收是掌櫃簽的字。碑隻記這些事實。往後地窖要是塌了,一查碑文:如果是孫師傅手藝問題,他擔責;如果是料不行,掌櫃擔責;如果是天災,誰也沒法。”
栓子似懂非懂:“那立碑有什麼用?”
“讓人不敢糊弄。”陳野咧嘴,“碑立在那兒,誰都能看。工匠知道要留名,不敢偷懶;掌櫃知道要驗收,不敢買次料;客人知道有碑可查,更敢放心交易。”他拍拍栓子肩膀,“這就叫‘陽光底下無壞事’。”
當晚回到磚坊,陳野在窯火旁給孩子們上了堂“責任課”。他拿來三塊磚:一塊燒得好,敲起來當當響;一塊燒得次,聲音發悶;還有一塊是別人送的“禮磚”,看著光鮮,但一掰就碎。
“燒磚的,要把磚燒結實,這是本分。”陳野說,“修橋的,要把橋修牢固,這是本分。立碑的,要把事實刻清楚,這是本分。各人守住各人的本分,世道就亂不了。”
孩子們盯著窯火,若有所思。栓子忽然說:“陳大人,我懂了——就像算賬,該一是一,該二是二,不能糊弄。”
陳野咧嘴笑了,往窯裡添了把柴。
窯火更旺了,映得孩子們的臉紅撲撲的。
遠處,通惠河上漕船往來,新立的石碑在夕陽下泛著青光。
橋的事結了,碑立下了,責任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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